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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這幾天連續去看幾個預售建案(連同上周) 我也是參考了書籍(例如邱愛莉老師的買房策略的書) 但是某一個預售屋建案,我問訂金的問題 我問: 下訂金以後是否有五天或幾天可以反悔?(我只差沒有說出合約審閱權) 對方(代銷)態度不是很好,就說: 下訂了就是要買,沒有甚麼收了訂金以後退不退的問題 我又再問: 但是訂金就是可以退才對啊?不是應該按照法令嗎? 她還是說他們公司希望收了訂金以後就是要買,所以沒有退不退的問題 我和她要合約書來看 但她也沒有拿那個我要的什麼合約審閱權的契約書給我看 就是一個無關緊要的訂金繳多少錢 後面每期繳多少錢的表格在內的一本合約給我看 雖然我今天想下訂 但是覺得奇怪就沒有下訂 想請問: 到底買預售屋所謂的下訂金可不可以有五天的反悔並全數拿回的法律? 哪一條? 到底是法律比較大?還是某某建設公司自己說的算? (全程我有錄音,但對方不知道)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53.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0254792.A.56C.html ※ 編輯: newbornpanda (111.251.53.115 臺灣), 12/23/2021 18:21:31
iscu: 你有五天契約審閱期 你就把契約拿回去看五天,五天後再下訂 12/23 18:44
iscu: 不就好了嗎?一定要付完錢再來搞自己才高興嗎 12/23 18:44
newbornpanda: 了解,謝謝您的提示... 12/23 19:08
※ 編輯: newbornpanda (111.251.53.115 臺灣), 12/23/2021 19:15:06
Antihsieh: https://i.imgur.com/VG6nWHU.jpg 12/24 12:15
iscu: 上面這張圖只適用於少數情境;很多無知者以為這條可以無限 12/24 19:56
iscu: 上綱,廠商如果已經給予充分了解契約內容的機會,法律並沒 12/24 19:56
iscu: 有禁止消費者放棄審閱期,所以要是簽了已經帶回審閱x日無誤 12/24 19:56
iscu: ,這種自行放棄是合法的 12/24 19:56
maniaque: 你可以主張,業者可以選擇不做你生意,出門右轉公車站謝謝 12/24 20:38
maniaque: 先去釐清何謂定金(訂金...隨便啦!)吧 12/24 20:39
maniaque: 當然,至於業者堅持你要付訂才有契約可以看 12/24 20:40
maniaque: 你問消保官,可能也只能請你出門右轉公車站換一家吧 12/24 20:41
maniaque: 不然你可能就要去打官司討回來.... 12/24 20:43
maniaque: 有可能發現官司打完拿到訂金支票....房價又漲 10% 了 12/24 20:44
q135q135: 關於樓上某m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12/24 22:16
KHlawtel: 訂金就是不買就拿不回來,不然怎叫訂金 12/26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