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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板上各位賢達 內人與12/6夜間行駛於一般道路撞上台水施工在路中間擺放的單一隻三角錐(里長說施工單 位是台水)倒地造成車損及小孩腳部擦傷及內人臉擦傷牙齒骨折,有報警及送醫紀錄,我看 照片現場三角錐未依規定夜間設置警示燈,打1999當天也未申請道路施工現場也無施工告示 牌。 想請問 里長說要協助申請國賠是可成立嗎? 可一併提告承包商嗎? 以上問題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98.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0304808.A.1FA.html
maniaque: 通常是先從保險協調,另外責任不會100%,你也有%數要扣的 12/24 08:34
maniaque: 沒有跟台水連絡先嘛???? 12/24 08:35
asmp: 台水是國營事業,不是行政機關,可能無法請求國賠,但是仍然 12/25 03:26
asmp: 可以依民法184條侵權行為向施工的承包商求償,至於台水,可 12/25 03:26
asmp: 能要依民法189條向其求償定作人的責任,在道路施工許可證部 12/25 03:26
asmp: 分,有可能是因為緊急搶修而不及申請,但是便宜行事沒申請的 12/25 03:26
asmp: 可能性更大。 12/25 03:26
missalmond: 所以對承包商及台水只能民事求償,受傷部分無法對承 12/25 07:44
missalmond: 包商提起刑事告訴嗎? 12/25 07:44
missalmond: 關於不符法規夜間擺放路中間三角錐是否可認定為障礙 12/25 07:44
missalmond: 物? 12/25 07:44
missalmond: 謝謝 12/25 07:44
asmp: 當然可以對承包商的施工人員提過失傷害的告訴。 12/25 07:57
KHlawtel: 可以 12/26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