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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最近我朋友的父親過世, 留下遺產不動產,繼承人有兒子跟女兒,但他們家不想讓女兒登記, 所以兒子同意將來土地處分後,分現金給女兒(比土地應繼分少), 但為避免國稅局課徵贈與稅,所以我有代為草擬遺產分割協議書如下, 請大家惠賜卓見: 被繼承人生前未以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 今經吾等繼承人全體同意締訂遺產分割協議書, 其中繼承人ooo土地及建物之遺產應繼分, 由取得土地及建物之遺產權利人金錢補償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整, 且視為遺產之一部分,並於土地登記設定載明擔保該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之遺產(債權)。 另約定10年內清償該繼承人ooo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之遺產(債權), 每年至少應給付新臺幣貳佰貳拾萬元整,前開遺產權利人(債務人)負連帶債務責任。 為確保前開遺產權利人(債務人)履行給付義務, 由相關遺產權利人(債務人)開立票載金額新臺幣貳百伍拾萬元之本票10張予繼承人ooo, 遺產權利人(債務人)倘未確實履行,則應依行政院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 並一次給付所餘之遺產(債務),並不得對該繼承人(債權人)ooo有不當之苛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1.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0487340.A.984.html
KHlawtel: 無效 12/26 19:39
scott2009: 要先問女兒意見再定法律方式 12/27 14:47
Godofthebutt: 要點臉啦 12/29 20:48
kery1120: 分現金給女兒~分得比應繼分少就算了,還得分十年才能拿 12/30 12:59
kery1120: 完,會簽這個協議的人大概心神喪失了吧? 12/30 13:00
CZXtar: 分割避稅的話別想了,自己看遺贈稅法第8條 01/03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