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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renas (無)》之銘言: : 如題 之前我將錢包放在機車上忘記拿走 : 有個人(住附近) 將錢包拿走 取走裡面金錢並將我錢包丟掉 : 導致我必須全部證件重辦 : 我跟警察調攝影機後很清楚拍到他 他雖然有狡辯他有把錢包放回去(那不重要) : 不過最後還是全部承認 : 後來在調解時他說要分期還 我不會接受的 我覺得他想拖到緩刑期間結束 : 他取走我金錢與錢包內所有價值為16000 : 後來進入刑事庭 法官根本不想理他 他在庭上也都承認了就直接結束庭審 : 然後是有侵占判刑確定的 他還要繳罰金的樣子 : 因為我申請刑附民 所以接下來是民事庭要開 : 我上網看 因為我收到的通知是先調解 調解不成立刻開庭 : 當然我不接受分期 他就一次還我16000就結束 : 那這個情況下 開民事庭就是依刑事判決來走 : 請問各位 是不是我之後會拿到判決確定書 跟一個什麼債權證明 : 然後我再去國稅局以此證明去調查他的帳戶及名下財產 : 直接申請凍結 : 該債權證明五年內要換一次 以上不管你的觀念正不正確,大部分該懂的你都有抓到重點,細節是不是有問題影響不大。 後面就很多認知上的錯誤。 強制執行主要有幾種: 強制扣薪、凍結戶頭、查封動產(戶長或追車)、查封不動產 追車的部分比較麻煩,你個人也比較難完成容易出狀況,先跳過不考慮。 強制扣薪的部分,可以扣底薪的三分之一、獎金的二分之一,才是你所說的扣到足額為止。 但對方如果沒有扣繳憑單、沒有薪資投保、自己做生意、老闆故意袒護~ 你還是有可能無法扣到他薪水; 老闆故意袒還是有破解的方法,除非他還有欠很多錢,這點也可以先跳過可能性不大。 凍結戶頭,除非你是債權銀行、或他有正常工作抓他發薪日,否則是一種賭注。 凍結戶頭只有凍結你申請那次,隔天戶頭還是能自由使用其他款項; 你凍結的時候戶頭裡面不足額就不足額,第二天有錢進來並不會再被凍結。 講白一點,他戶頭如果有錢還你,沒必要讓你和解破裂刑事被判刑吧? 如果你要賭他戶頭裡真的有錢,或你沒有其他可以執行的項目,不凍白不凍。 查封動產的部分,只要他是戶長就有機會。 這部分如果你有需要、確認他是戶長、你有執行名義~再私信我。 很多狀況下無法查封動產,但我不想公開討論教有心人如何脫產。 有走到查封動產,才有可能發生你所謂的一拍二拍三拍。 查封不動產的部分,就算他名下有房子,除非他還有欠非常多錢。 理論上你還是可以查封他的不動產拍賣,實務上不太可能發生。 不符合比例原則外,沒必要為了這一點小錢搞到房子被法拍。 自己賣房子都比法拍價格好。 : 他的帳戶被凍以後 只要有錢進入就會扣給我 直到16000還完為止 : 如果他已經將帳戶清空 那麼我再申請查封他名下的資產(例如他家電視之類的) 我忘了電視屬不屬於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不會查封。 而且查封動產你只可能有一次機會,被查封過的人都知道能怎麼避免被查封動產。 : 去法律請相關人員及警察去他家查封東西 : 然後法院會進所謂一拍二拍 將其轉換為金錢給我?? : 我是覺得好像有點複雜 這樣我是要再出庭一次民事 然後拿到證明後去國稅局 : 然後查到其名下資產後再去地院申請查封 再通知警察到場 警察、里長、鎖匠,書記官執行,你只能在旁邊確認(不是你指揮決定要封什麼)。 : 那後面一拍二拍 或是拍不掉要我購回之類的 還有什麼流程嗎?? : 我是刑事侵占案件的受害者 後面為了要跟這傢伙要錢有這麼麻煩喔?? 刑事歸刑事、民事規民事,不要混為一談! 如果他沒有繳罰金,坐牢還是我們所有納稅人繳錢養他; 關我們屁事? 我們都沒有抱怨覺得幫你養犯人很麻煩了你嫌麻煩可以不要啊! : 這次的流程我其實想乾脆把它跑完 所以想知道還有多少事要處理 : 請問有處理過侵占相關案件的朋友可以替我解答的嗎? : 謝謝各位 有疑問的部分可以問你的書記官,法院也有提供諮詢。 除非他是一個爛人,名下沒有財產、沒有家人、沒有工作。 你會覺得很麻煩,對他而言何嘗不是;你覺得麻煩他也會。 大部分的第一個動作都會申請扣薪,老闆跟同事都會變成他的壓力。 除非他還有很多債務,如果你第一次執行沒有半毛錢,建議你第4年再開始動作。 除了追加利息,最主要的原因有兩個: 現在還不出錢,4年後人還沒死,一定能養活自己或有人養他~可以凍結戶頭! 執行一次以後沒動作,擺爛的人會以為自己已經賴帳成功比較容易放下戒心。 記得更新債權憑證。 -- 沒完整看完小笠原祐子五片沒資格說自己看過日本謎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251.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0976318.A.389.html
cape129: 噓!扣薪已修法,不是單純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動產也沒 01/01 04:53
cape129: 有三拍。請發問網友謹慎 01/01 04:53
maniaque: 實在看不起樓上這樣,只會出嘴去嘴願意花時間回答的鄉民 01/01 09:31
maniaque: 至於那位哥倆好的 q 鄉民,大概也是半斤八兩 01/01 09:32
maniaque: 有空學習一下成語,什麼叫做 為德不卒 01/01 09:33
maniaque: 這裡不是法庭,肯無償貢獻時間的鄉民,價值絕對遠超只會 01/01 09:34
maniaque: 複製貼上,或者是從後面捅刀的 01/01 09:34
maniaque: 人啊,已經長這麼大,選擇當怎樣的人,沒人干涉得到啦~~~ 01/01 09:35
maniaque: 先問問自己到底無償幫過多少人,還是開門就是計時器算錢 01/01 09:35
cape129: 發問網友想要的答案是「正確」的,而不是一些人無償貢獻 01/01 11:26
cape129: 時間但錯誤的答案,對這些無償貢獻時間寫了一大串,卻不 01/01 11:26
cape129: 適用現行法律或實務見解的人我沒意見,我只是提醒發問網 01/01 11:26
cape129: 友,要慎思明辯。 01/01 11:26
q135q135: 本文通篇錯很大 真的不曉得該說些什麼 只能建議板友略 01/01 13:10
q135q135: 過 以免被誤導 01/01 13:10
q135q135: 另噓某m 無償貢獻時間並不會讓錯誤的答案變成正確的 01/01 13:24
q135q135: 沒聽過愈幫愈忙、適得其反嗎?身為一個律師 我相信自己 01/01 13:24
q135q135: 一定比不懂裝懂又愛亂回答且愛數落發問者的某J和某m懂更 01/01 13:24
q135q135: 多 多去唸點書 少一些惡意的錯誤推文 比較不會損陰德 01/01 13:24
q135q135: 對了 愛不懂裝懂的某m何時要跟大家說明假扣押和比例 01/01 13:24
q135q135: 原則有什麼關係 01/01 13:24
q135q135: 小弟從事法律工作十數年 包括法諮在內 無償幫助過的人 01/01 13:29
q135q135: 不計其數 肯定比愛不懂裝懂只會出一張嘴亂回答的人還多 01/01 13:29
JustSad: 我猜哼哈二將整串推文講不到什麼重點~就「不要聽我的」 01/01 15:54
JustSad: 偏偏我的文二寶都會仔細閱讀,嘴巴講不要身體都很誠實。 01/01 15:56
JustSad: 更正,是二哈;你們那麼閒就發一篇文章啊。 01/01 15:58
JustSad: 有律師執照或律師背景,能閒到一直在網路上跟別人抬槓~ 01/01 15:59
JustSad: 沒人委案、乏人諮詢,嘴砲鄉民都沒力… 01/01 16:02
q135q135: 看到對自己酒駕行為毫無反省的某J在嘴別人 就覺得可笑 01/01 17:05
q135q135: 敢問某J現在是否仍會喝酒後騎車上路?還有被抓到酒駕嗎 01/01 17:05
q135q135: ?有無規勸週遭的朋友別酒駕?衷心期盼所有人都別做酒駕 01/01 17:05
q135q135: 這種垃圾行為 01/01 17:05
mars1985: 推林律師 01/04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