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0911 (台南好冷)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優先購買權
時間Sat Jan 1 19:20:31 2022
其他共有人應於收到通知後15日內,為行使優先承購之表示
請問這邊講的15日指的是15個工作天嗎?還是15個日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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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Kyosuke: 法律沒有在講工作天的 01/01 20:31
→ maniaque: 頂多看期限末日是不是上班日 01/01 20:41
→ leptoneta: 沒有特別契約就是日曆天 頂多最後一天是假日可再延一天 01/01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