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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是幫一位離職朋友從公司那裡拿取證照類的東西給他 沒想到拿錯 拿成自己的給他了 但之後多次向此人要求拿回時 對方就搞消失 最後甚至不讀不回訊息電話封鎖等 完全不歸還 現在我的問題是 我可以去警局報案他侵佔我的那張證照 然後把他原先自己的那張證照在報案的同時拿去報算撿到遺失物? 還是拿回去原先公司歸還? 因為不知道怎麼處理他的那張 怕反被對方陰 麻煩大家解答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8.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1304519.A.B24.html
loveloser: 重新申請一張就好了 告侵占也不會成立 浪費時間 01/04 22:20
qute311: 請問為什麼不會成立侵佔0.0 01/04 22:32
maniaque: 看一下侵占的要件..... 01/05 06:52
maniaque: 然後回頭看原PO陳述的第二行 01/05 06:53
maniaque: 要返還就只能走民事...... 01/05 06:54
KKyosuke: 證照本身沒有財產價值啊 01/0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