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sil: 參考一下勞基法13條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吧 01/06 14:05
推 scott2009: 非自願性離職01/06 14:18
※ 編輯: miumiux (49.217.67.145 臺灣), 01/06/2022 14:27:24
推 seebrave: 現在的資方還敢這樣,都不怕被檢舉嗎 01/06 14:52
推 batanray: 01/06 14:54
推 nottodo: 先請產假 紀錄拍照 找職安署申訴 01/06 14:55
推 skypilot: 絕對不能勾,直接去勞工局申訴 01/06 15:24
推 saccharomyce: 都民國幾年了還敢這樣搞 告公司賺年終啊 01/06 17:34
推 kevinwillmas: 可怕的慣老闆啊 01/06 19:16
推 cherrywo: 建議你去法扶基金會問律師比較快 01/06 23:43
噓 darkMood: 台灣只有假民主+不存在的法治,和民國幾年沒關係,笑死 01/07 01:26
→ darkMood: 只要違規的人夠多,就沒人敢動,違建/農地工廠...... 01/07 01:27
推 jenoren: 忙完睡前看到這篇,若原潑所述為真,令人憤慨。以下六點 01/07 02:43
→ jenoren: 具體建議,供參: 01/07 02:43
→ jenoren: 1.蒐證:因為雇主或主管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之言行, 01/07 02:43
→ jenoren: 極可能存在於與妳接觸的過程中,故一切接觸過程中的言談 01/07 02:43
→ jenoren: 、文件等,請妳自行錄音和保存。(日後進入勞資爭議調解 01/07 02:43
→ jenoren: 或法院訴訟程序時,再剔除與勞動契約無關部分之內容即可 01/07 02:43
→ jenoren: 。) 01/07 02:43
→ jenoren: 2.不要簽署自願離職相關文件。如果雇主主張要解僱妳,請 01/07 02:43
→ jenoren: 其明示解僱之理由及所援引之勞基法依據。同1.,切記要保 01/07 02:43
→ jenoren: 存證據。 01/07 02:43
→ jenoren: 3.妳仍然必須正常上、下班,並紀錄及蒐集自己確實已依照 01/07 02:43
→ jenoren: 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提供勞務之證據。倘雇主受領遲延或拒 01/07 02:43
→ jenoren: 絕妳服勞務,妳依法不須再提供勞務,但雇主仍應給付妳報 01/07 02:43
→ jenoren: 酬。 01/07 02:43
→ jenoren: 4.如果雇主不依照勞動契約給付報酬或是違反勞動契約、勞 01/07 02:43
→ jenoren: 工法令,致有損害妳權益之虞,妳亦可選擇按勞動基準法第 01/07 02:43
→ jenoren: 14條終止契約。 01/07 02:43
→ jenoren: 5.雇主之行為顯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之虞,妳 01/07 02:43
→ jenoren: 可向地方主管機關[即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訴。經其 01/07 02:43
→ jenoren: 查證屬實後,將依同法第38條之1對雇主做出裁處罰鍰、公 01/07 02:43
→ jenoren: 布姓名、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等行政處分。 01/07 02:43
→ jenoren: 6.妳可以諮詢律師獲取法律意見,甚至直接委任律師,尋求 01/07 02:43
→ jenoren: 更進一步的專業協助。 01/07 02:43
推 paradis: 離職申請單千萬不要簽,然後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01/07 09:32
推 puffypuffy: 雇主不能資遣孕婦或解僱,你檢舉他會被罰錢,我建議你 01/12 21:12
→ puffypuffy: 可跟勞工局問清楚,然後跟雇主好好談談,我之前有個朋 01/12 21:12
→ puffypuffy: 友解僱一個孕婦,最後被罰很多錢 01/12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