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看約定是否有懲罰條款,沒有的話約定就無意義 01/06 19:14
→ iscu: 若對乙造成損失,那乙必須自行舉證.這點有無約定都一樣 01/06 19:16
→ iscu: 條件寫的不夠明確的話,上法院還有得吵 01/06 19:17
想起來了,契約的附隨義務裡面有所謂的協力義務。據此債權人也有義務與債務人
協力合作完成履行契約的一切要件,並排除一切障礙之義務。所以案例中,是乙怠
於履行這個附隨義務而構成違約。因此即便乙能證明自己有因為甲之報導行為受到
損害,也不能引和解契約要求賠償,因為是自己違約行為所致損害。
※ 編輯: saltlake (114.24.69.167 臺灣), 01/06/2022 20:19:13
→ maniaque: 很像是在講某位連家的事 01/07 09:40
有案號嗎?
※ 編輯: saltlake (114.24.69.167 臺灣), 01/07/2022 14: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