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en4625244 (luye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收到違反都市計畫法桃園施行細則
時間Sat Jan 8 13:43:49 2022
如題,經營的機車行收到違反都市計畫法桃園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說在道路十米一下不能開機車修理業。但我上網查一下,發現這個細則是108年發布的,但我民國84年開業時,並沒有這條;且我的營業登記項目並沒有機車修理這個項目。
想請問我下一步是找律師寫陳述意見書嗎?麻煩各位了,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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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iaque: 會給你們緩衝時間....... 01/08 13:48
→ maniaque: 你這是現況檢舉吧,要是你沒寫這營業項目,卻經營此行業 01/08 13:50
→ maniaque: 啊.....不是又多一條違反的項目??? ^_^ 01/08 13:50
→ maniaque: 你沒登記此項目,但檢舉者拍的照片就是修機車賣機車的 01/08 13:50
→ maniaque: 修車廠要臨路10米,前同事家業也是因為這樣而搬去省道 01/08 13:52
→ maniaque: (原本在該鄉市區內) 01/08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