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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請教一個問題 若認為法規命令違法是不是只能先拒絕 然後等行政處分下來才能提出訴願? 可是這樣一來未等到訴願決定就會先被處分了 請問有救濟的方法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XQ-AS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39.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1678335.A.B2B.html
kichyo: 忘了分類 手機要怎補上? 01/09 05:46
joker7788996: 按訴願法(下同)第1條、第2條,訴願的客體是違法 01/09 10:08
joker7788996: 、不當的處分;以及機關對案件的消極不作為,故若 01/09 10:08
joker7788996: 你要提出訴願,是只能在處分作成後才能針對處分提 01/09 10:08
joker7788996: 起 01/09 10:08
joker7788996: 至於在訴願決定前就先被處分的情形,依93條1項,處 01/09 10:08
joker7788996: 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不因訴願而停止,所以你只 01/09 10:08
joker7788996: 能循同條2項向機關申請或3項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01/09 10:08
ultratimes: 是,所以我支持用法規命令取代一般處分 01/10 00:05
ultratimes: 免得有人一開始就想救濟 01/10 00:05
ultratimes: 就像防疫隔離政策,不應該定調成一般處分,而應該是 01/10 00:09
因果先搞清楚 都說了是法規命令違法的話 就是因為違法違憲人民才要救濟 叫人民先違法才能訴願 好不就官逼民反 所以到底是人民不想守法還是政府不守法 別偷換概念
ultratimes: 法規命令,這樣想要救濟,必須以身試法,先違法才能 01/10 00:09
ultratimes: 提救濟,可以嚇阻不想守法只想訴訟的人 01/10 00:09
ultratimes: 要是定調成行政處分的一般處分,可以直接訴願行政訴 01/10 00:11
ultratimes: 訟,勢必讓許多不想守法的先打訴願再說 01/10 00:11
※ 編輯: kichyo (1.200.76.208 臺灣), 01/10/2022 02:20:47
ultratimes: https://youtu.be/-tQkXAn8g7I?t=2087 01/10 14:07
ultratimes: 陳老師是這樣說的,你說他黑白講我也沒辦法 01/10 14:07
ultratimes: 雖然老師說的是讓你考試,實務上我完全不贊成他講的 01/10 14:07
ultratimes: 實務上我倒是贊成盡量以行政命令取代一般處分 01/10 14:10
ultratimes: 免得一堆訴棍不想守法只想先訴訟 01/10 14:11
kichyo: 陳老師是誰啦 又不認識我何時說他黑白講了? 我沒要考試也 01/11 13:01
kichyo: 不是法律人所以來這請教 你扯什麼不想守法 訟棍的? 01/11 13:01
ultratimes: 我沒有說你有說 我是說你如果假設if要說我也沒辦法 01/11 14:03
ultratimes: 然後我是支持用法規命令替代行政處分以減少爭訟 01/11 14:03
ultratimes: 就這樣 bye 01/11 14:03
ultratimes: 我前面就是引述陳老師的講法,你認不認識跟我無關 01/11 14:17
ultratimes: 反正我就是引述他的論點,就這樣 掰 01/11 14:17
kichyo: 我並沒有請教這位陳老師的論點 你要引述可以去別的地方引 01/16 20:32
kichyo: 述 01/16 20:32
epson1017: 笑死 上來問然後來吵架 01/23 14:09
kichyo: 笑死 有人不想答故意找架吵 01/25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