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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還請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1.朋友在某企業工作10年,進去前有簽了項契約, 內容是「每週寄信給老闆」報告相關進度。 然而他工作10年間,根本24小時隨時代命,工 作天天睡公司。他這樣日以繼夜操勞的工作 導致他負責案子有項進度未能履約;該公司遭到 一些狀況。最近他想通打算離職,不過老闆依照 當初他簽的合約,以「每週未寄信給老闆為由」, 要我朋友先付40萬元才能離職。 請問他該付這筆錢嗎?如果要離職。 2.一般勞工、長期兼職,及工讀生,最低 薪資168/元;那是因為調移工時的但是找打工 臨時的人員不屬於長期的性質,而是臨時工,那 六、日工資也是給168元? 感謝大大能回答我的疑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90.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2058265.A.7CA.html
iscu: 30天前告知,交接的東西處理好,最好是做成文件證明 01/13 15:41
iscu: 對方要討錢就讓他上法院證明損失 01/13 15:41
sindyevil: 要看週六週日出琴薪資計算方式要看這兩天是雙方之間約 01/13 16:10
sindyevil: 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國定假日才知道計算方式. 01/13 16:10
lotsmoney: 勞基法週六日出勤,臨時工的算法是依雙方訂的契約算囉 01/13 16:16
lotsmoney: ?臨時工(有做有錢) 01/13 16:16
sindyevil: 臨時工也會遇到第六天的問題,跟班表排定方式有關係 01/13 16:18
lotsmoney: 我朋友的這個,只能法院見嗎?因為我朋友幾乎是被壓榨 01/13 16:18
sindyevil: 基本上要看他契約怎樣簽 一般雇傭關係下就三十天前提出 01/13 16:20
sindyevil: 離職前記得跟公司確認交接 如果沒有人交接時間到就可以 01/13 16:21
sindyevil: 直接掰掰 交接是讓兩邊財務業務進行可以順順利利 01/13 16:21
sindyevil: 不用等到雇主同意. 01/13 16:22
lotsmoney: 那他老闆要求的40萬元賠償金,要付款嗎? 01/13 16:26
lotsmoney: 因為他因這筆錢,不敢提離職 01/13 16:27
CCWck: 離職只有單方面預告就好,40萬當然不要給,雇主根本沒有請 01/13 16:37
CCWck: 求權基礎。如果不會離職,請找各縣市勞工局請求協助 01/13 16:37
CCWck: 感覺這公司勞檢下去問題一定很多 01/13 16:38
lotsmoney: 超多問題的,我朋友幾乎都半夜回家。整天被老闆壓榨, 01/13 16:45
lotsmoney: 一個人做大概5人份工作 01/13 16:45
lotsmoney: 問勞幾法問題,是因為有看到短期六日工作給168/hr。臨 01/13 16:56
lotsmoney: 時工是很自由的,不像長期pt有調移工時,所以很好奇, 01/13 16:56
lotsmoney: 這樣的薪資是否太低?因為慣老闆真的太多了 01/13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