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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今天收到信 完全不知道是哪個網站 哪篇文章的問題 打電話去警局說我妨害名譽 說是網路論壇我猜可能是PTT 不過我現在八卦水桶中 最近也沒侮辱誰就感到很莫名 而且單子上有我的身分證字號 也太詭異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4.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2587501.A.90E.html ※ 編輯: jack5u06d93 (111.71.214.42 臺灣), 01/19/2022 18:19:15 ※ 編輯: jack5u06d93 (111.71.214.42 臺灣), 01/19/2022 18:33:02
stt96321544: 就被釣魚啊 01/19 19:53
stt96321544: 反正就正常程序跑 警局筆錄-偵查庭 01/19 19:53
stt96321544: 偵查庭檢察官可能還會洗臉 你的人要你們和解 01/19 19:54
stt96321544: 偵查庭時間大概20分鐘結束給你參考麻煩的是如果他住 01/19 19:55
stt96321544: 外縣市 01/19 19:55
stt96321544: 你交通時間都比開庭久,我之前是當觀光一日遊 01/19 19:55
Lailungsheng: 提告是權利.被告就配合.太遠就試試申請移轉 01/19 19:57
Lailungsheng: 你莫名其妙.板友也無法分析.去了才能知道 01/19 19:58
Lailungsheng: 單子上的身分證字號.應該是警局調出來的. 01/19 19:59
saltlake: 刑訴5I: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 01/20 05:38
saltlake: 管轄。 01/20 05:38
saltlake: 所以犯罪行為地或結果地或者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 01/20 05:39
saltlake: 法院都有管轄權。換言之,有管轄權法院所在檢警單位 01/20 05:40
saltlake: 都可以偵辦? 01/20 05:40
mazinnng: 保重 01/24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