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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現公司有人,利用自己熟人的名字設立公司, 進而進公司的貨在自己熟人的商場販售賺取價差, 來讓自己的商場出貨,想詢問這會有碰觸到法律相關問題嗎? 公司可以用什麼方式處罰嗎? 以上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70.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5370017.A.BA9.html
tnssh211448: 單純進貨轉賣沒問題 後面那兩項嚴格來說好像踩線02/21 00:23
saltlake: 公司可以用什麼方式處罰 <- 基本的不就是免職?02/21 05:50
※ 編輯: BrotherLulu (114.137.170.59 臺灣), 02/21/2022 07:51:52
Lailungsheng: 呃...開公司的請找法律顧問02/21 08:41
Lailungsheng: 假如賺差價有問題,那經銷通路都可以廢了02/21 08:42
jesil: 一般具體一點要看有無競業禁止的規定02/21 12:44
jesil: 細節比較複雜 看是買來轉給原有客戶 或是自己獨立的客戶02/21 12:45
jesil: 認定上會差很多 不過這類問題還是建議請律師處理02/21 12:45
maniaque: ????? 這樣公司不是可以賣出更多貨嘛???02/21 14:50
maniaque: 要是今天業務跳過公司,利用職務取得的營業秘密謀私利02/21 14:51
maniaque: 損害到公司營收,應該才有機會出手02/21 14:51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 編輯: BrotherLulu (114.137.170.59 臺灣), 02/21/2022 22:11:50
kingof303: 幫助公司賺錢 哪裡有問題?02/23 11:11
※ 編輯: BrotherLulu (114.137.170.59 臺灣), 02/23/2022 21:18:47
edison523: 背信?可以賣更高價錢卻只用低價賣出? 02/25 22:07
CZXtar: 你要證明因此事實質影響到貴公司401的銷售額申報數才有用 02/26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