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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之前 小時候大姊對家庭付出較多, 所以長大後我爸有個房子給我大姊。 我大姊錢會亂花 例如捐廟或直銷 賭博等, 房子的所有權狀上寫我姊欠我爸200萬(假裝的), 這動作是為了不讓他隨便亂賣, 有個房子對他後半生好。 現在 這兩天我姊哭哭啼啼說他沒欠200萬(抵押權200萬?) 要我爸取消, 我爸心軟 就將200萬取消。 想問 1.我爸還可以反悔嗎? 或要怎麼做回復之前情形? 2.房子可以家人(多人)共有嗎? 怕我爸1人耳根子軟 不要讓我姊亂賣。 查資料 有寫到抵押人權利人(我爸?) 抵押人權利人是什麼啊? 對不起 用白話文, 一些專業名詞也不知道是什麼? 可能錯誤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69.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5849647.A.DA2.html
sagarain: 設定是欠你爸錢 你爸不討根本不會有事啊 02/26 14:33
lin860311: 你姐同意就可以再設定阿 03/03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