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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在三年前與太太在中國辦理結婚登記後,女方用依親入台方式來台灣沒有辦理 長期居住證,之後也前往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我的身份證配偶欄也有太太的名字 之後因她不喜歡在台灣的生活 在兩年前吵架後她離開台灣, 之後就斷斷續續的只靠通訊軟體聯絡 經過討論後,我們沒有小孩,也不需要處理任何金錢的分配,雙方都一致同意辦理和平離 婚。 但在這兩年下來因為疫情需要隔離,而我無法離開工作崗位這麼久,她也不願意過來,導 致不能雙方同時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請問我能自己依照雙方的通訊紀錄到哪裡去辦理離婚的申請,一定要透過律師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68.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5872505.A.168.html
maniaque: 法院提告 02/26 19:04
dalai: 請問直接去士林地方法院申請嗎? 02/26 19:51
Lailungsheng: 沒結婚過,不過合意離婚還需要經過法院?建議先去戶 02/26 20:38
Lailungsheng: 政事務所直接詢問需要的文件,例如妻子的委託書 02/26 20:38
Lailungsheng: https://i.imgur.com/IQKNaQG.jpg 網路查的 02/26 20:40
dalai: 因為電話詢問戶政事務所,他們需要雙方都前往 02/26 22:40
CZXtar: 你要有法院的判決書才能單方面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離婚 02/27 01:48
dalai: 感謝您 02/27 11:21
hide1213xj: 法院的裁判離婚要有符合法律的要件才能離婚民法1052 02/27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