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x3 (頭滑捲捲)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器材租賃 出租業者不取回的處理方式
時間Sat Feb 26 22:47:28 2022
大家好
有疑問想詢問各位
原由:
本身為餐飲業者
與A業者租賃靜電機 押金5000
(未簽立合約 文件只有報價單
僅A 業者Line告知租賃啟用日)
後因店面結束營業
提早告知A業者店面租賃到期日
(1/31告知 2/24為租賃到期日)
請A業者記得取回靜電機
但時至今日店面已退租也已點交公證
A業者仍無回應
靜電機已移至另外的地點
目前也不知道如何處理
也怕未來被刁難
單純想好聚好散
退回機器拿回押金
請問有什麼好方法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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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Kyosuke: 你的"告知"是用什麼方式告知.. 02/26 23:12
→ bigx3: 聯繫都是line文字的方式 02/27 01:35
→ bigx3: 對方也是 02/27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