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Sad: 前提跟重點是:你要怎麼找到、抓到這個人? 03/16 22:52
→ cyit15: 報警監視器阿 可是萬一花費那麼大力氣 對方只被罰鍰 03/16 23:59
→ cyit15: 數千元 這樣根本白費 03/16 23:59
推 JustSad: 雞同鴨講,除非對方是開車or住戶,就算你拍到臉未必抓到 03/17 00:04
→ JustSad: 報警提告前提是:你要找得到對方是誰,不是腦補理所當然 03/17 00:05
→ JustSad: 一定有人,不代表你能找到這個人;你沒殘沒死警方隨便查 03/17 00:07
→ JustSad: 運氣好人品佳祖上積德,員警積極調閱監視器幫你抓到兇手 03/17 00:08
→ JustSad: 運氣背人品差祖上無光,調閱監視器仍無法得知身份,結案 03/17 00:09
→ cyit15: 我只有手割傷,這也不是重傷害罪警察應該也不會積極吧 03/17 10:25
推 JustSad: 簡單講:你要先報警、驗傷、募集其他行車紀錄,缺一不可 03/17 10:38
→ JustSad: 「覺得」跟『沒大礙』,你發文幹嘛?認為無關痛癢去hate 03/17 10:40
→ cyit15: 看來得耗費很大物力,也沒我媽說都那麼簡單要告就能告 03/17 11:46
→ yuusnow: ...結果搞半天你連是什麼樣的東西割傷以及後面是啥情況 03/17 14:49
→ yuusnow: 都不曉得,完全都是自己想出的? 03/17 14:49
→ cyit15: 很確定是玻璃割到..因為碎掉的聲音是從後面發出來,而且 03/17 17:53
→ cyit15: 後來過5分鐘我有回去看地下的確是碎掉的玻璃 03/17 17:53
→ cyit15: 而且發生的當下我斜後面有一個學生還被那玻璃聲嚇到愣住 03/17 17:58
→ cyit15: 往聲音的那個方向看 03/17 17:58
推 OAzenO: ...這很嚴重耶 03/19 19:27
→ OAzenO: 今天丟酒瓶 明天就揮刀了 報警比較好 03/19 19:28
推 JustSad: 重點是「沒有證據、沒第一時間蒐證、沒找到目擊者」。 03/19 21:38
→ JustSad: 其次原po 03/19 21:39
→ JustSad: 「覺得」『沒大礙』,腦補一堆說服自己放棄卻有點不甘心 03/19 21:40
→ JustSad: 要麼,蒐證提告,不計較結果;要麼,摸摸鼻子學到經驗值 03/19 21:41
→ JustSad: 我不認為對方沒錯,不覺得對方該被原諒~重點是原po 03/19 21:43
→ JustSad: 不熟悉SOP不知道保全證據、報警、提告,又不弄懂卻不甘心 03/19 21:44
→ JustSad: 不甘心就報警提告啊!糾結要不要,錯過黃金時間舉證更難 03/19 21:45
→ JustSad: 再講白一點,雖然被割傷,健保醫藥費能求償多少? 03/19 21:47
→ JustSad: 開醫生證明可能都比求償金額高,求償500花500意義在哪? 03/19 21:49
→ JustSad: 以上,除非原po有第一時間報警、驗傷or行車記錄器能舉證 03/19 21:51
→ JustSad: 後續才有可能能提告傷害、過失傷害,甚至公共危險罪。 03/19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