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啥??? 第一段不就有留了???? 03/24 14:17
→ ChicagoFire: 我的意思是,如果他當時沒有留的話 03/24 16:10
推 rockido: 起訴狀內寫清楚甲駕駛車牌號碼幾號在哪個時間、地點發生 03/24 16:15
→ rockido: 道路交通事故,法院會發函請警察機關提供交通事故資料 03/24 16:16
推 rockido: 資料到院後再去閱卷 閱完遵期補正乙姓名、住居所 03/24 16:31
→ rockido: 流程大概是這樣 供參 03/24 16:32
→ ChicagoFire: 感謝,我再請教另一個問題,假如今天是乙路邊停車過 03/24 17:42
→ ChicagoFire: 失擦撞到甲車,甲去派出所報案,警察會通知乙來做a3 03/24 17:42
→ ChicagoFire: 事故的流程,還是警察會要請甲自己拿乙的車號去民事 03/24 17:42
→ ChicagoFire: 起訴,然後只有車號,沒有交通事故處理資料。我的疑 03/24 17:42
→ ChicagoFire: 問是民事起訴狀只寫車號找得到人嗎? 03/24 17:42
→ ChicagoFire: 我剛才發現有lifelaw板.... 03/24 17:43
推 JustSad: 你可能流程概念有問題。 03/24 17:43
→ JustSad: 車禍報警、通知到案說明,警方會協助取得雙方資料存檔。 03/24 17:45
→ JustSad: 前者警察會給兩造: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只有姓名電話 03/24 17:47
→ JustSad: 後者你無法取得對方個資,個資存檔警局,你頂多看到姓名 03/24 17:48
→ JustSad: 刑事案件警察會幫你移送地檢署,民事案件如樓上推文所述 03/24 17:51
→ JustSad: 簡單說就是報警你只能拿到對方姓名電話,地址存檔警局。 03/24 17:53
→ ChicagoFire: 突破盲點了,我原文是錯的,雙方互相看得到的資料只 03/24 17:59
→ ChicagoFire: 有姓名電話沒有地址 03/24 17:59
→ ChicagoFire: 那我推文問的,如果是過失毀損,不小心撞到的民事紛 03/24 18:12
→ ChicagoFire: 爭,警察能用車牌查資料通知車主來處理嗎,感覺就算 03/24 18:12
→ ChicagoFire: 通知了不去也不會怎樣,還是只能自己民事起訴。 03/24 18:12
推 JustSad: 後者看運氣跟人品,我有親友停門口被撞有找到人。 03/24 18:24
→ JustSad: 沒行車記錄器、沒目擊者、沒到案說明,你怎麼證明是誰撞 03/24 18:26
→ JustSad: 不知道誰撞的,你要去地檢署告誰?民事不是在警局提告。 03/24 18:27
推 q135q135: 關於樓上某J的推文 強烈建議略過別看 以免被誤導 03/24 19:57
推 rockido: 有車牌法院一樣會發函到監理機關調車籍資料 03/28 12:01
→ rockido: 車籍資料會有車主是誰 但車主未必是乙 03/28 12:03
推 JustSad: 簡單說,第一時間有報警、登記,要告、要求償不會找嘸人 03/28 13:08
→ JustSad: 問題在於~屬於民事賠償、求償,對方的狀況與態度會影響 03/28 13:09
→ JustSad: 狀況例如:車主擺爛、不承認肇事、駕駛名下無財產…等等 03/28 13:12
→ JustSad: 除非你車損不嚴重只是傷到外觀,而且平常用不到車不急。 03/28 13:13
→ JustSad: 沒談攏之前,修車如果走民事訴訟,走完流程可能判賠一成 03/28 13:14
→ JustSad: 態度例如:對方願意賠償、對方有認識維修廠商,都好解決 03/28 13:15
→ JustSad: 民事訴訟跟刑事訴訟的目的不一樣,提告刑事是以刑逼民。 03/28 13:16
→ JustSad: 講白一點,對方願意賠不必提告惹怒對方降低和解的可能。 03/28 13:17
→ JustSad: 車損走民事訴訟,折舊+曠日費時,自己衡量。 03/28 13:19
→ q135q135: 關於樓上某J的推文 強烈建議略過別看 以免被誤導 03/28 15:53
→ a9301040: 簡單來說車號就找的到人,非常容易 03/30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