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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渡船頭工作,渡輪靠岸要掌控登船的人數 上周因為搭船客人眾多,客人相互推擠,登船人數滿額後,我要拉上鐵門 其中有個阿姨說他胸部拉傷,說是我造成的,有報案也到醫院拿到驗傷單 警方調監視器,看到一堆人在推擠,看不出我有任何攻擊的動作 我跟阿姨在過程中沒有吵架與糾紛,收到派出所通知做筆錄,感覺很意外 阿姨的證據只有驗傷單還有監視器的影像而已 目前已做完筆錄,請問後續的程序是什麼?可能的結果又會是那些?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28.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8759535.A.B88.html
KKyosuke: 監視器都調了如果真的很清楚理論上就沒有後續了 04/01 08:45
q347: 應該是連不起訴書都不會收到的小事情 04/01 10:06
q347: 頂多警察恐嚇對方說你這樣會誣告 之後不鳥鳥之 04/01 10:07
forevernew: 不起訴的話,反告誣告,賺年終 04/03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