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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因凌晨遭電話騷擾,半小時內26通有號碼連續撥打,致使本人及家庭成員,感受害怕和身 體,財產受到侵害( 已查出是誰打的) 故已向警局報案成立,為刑事恐嚇及民事求償 想跟各前輩了解, 1,因不是只有備案,法院開庭是否我們被害人要一直出庭?是否告的成功? 2, 可改筆錄不提告只備案就好嗎?後續號碼會封鎖再觀察是否再打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78.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8958549.A.753.html
wim1990: 1.看不懂講什麼,報案原則上就要跑檢察署跟法院,什麼叫 04/03 17:52
wim1990: 不只報案?另外民事求償我真的看不懂,哪一間派出所管你 04/03 17:52
wim1990: 要不要求償? 04/03 17:52
wim1990: 2.恐嚇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另外已經2022年了還要備什麼案 04/03 17:52
wim1990: ? 04/03 17:52
iscu: 好奇一件事...半小時打26通,你們是不知道市話可以拿起來? 04/03 18:41
iscu: 手機也可以設定勿擾設定拒接陌生來電.. 04/03 18:41
iscu: 打騷擾電話有問題沒錯, 但是你們就這樣讓他一直打??? 04/03 18:42
kery1120: 看不出哪裡有恐嚇,民事求償要舉證有損害 04/04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