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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今天逛FB看到有一個新聞粉絲專頁貼文說因為月底可能確診每天破萬 所以趕快囤貨 尤其第X項要多買! 這種農場標題 該粉絲團小編還在下面留言「買買買 都買起來」 這邊沒有要鑽研法條 我是覺得他應該有違反社維法啦 於是上網路報案檢舉 也附上截圖跟網址 然後我家轄區的派出所就打來要我去做筆錄說這樣才算完成報案 這樣的程序我是覺得滿奇怪的啦 是合理的嗎? 所以我問的不是粉絲專頁有沒有違法 問的是 受理檢舉的程序這樣是合理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2.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0458924.A.DA0.html ※ 編輯: MgcnVanish (49.215.22.100 臺灣), 04/20/2022 20:49:54 ※ 編輯: MgcnVanish (49.215.22.100 臺灣), 04/20/2022 20:50:21
gary0217: 合理 04/21 11:57
kery1120: 合理阿,否則遇到亂檢舉的,對方因此支出勞力、費用要向 04/21 12:35
kery1120: 誰求償? 04/21 12:35
rock0807: 合理啊 刑事訴訟法的告發就有規定要做筆錄啊 社會秩序維 04/21 13:38
rock0807: 護法的程序都是比照刑事訴訟法 04/21 13:38
mcb123: 看釋字808就知道社維法跟刑事本質是差不多的了 04/21 13:51
rockido: 合理 但說實在 社維案件進到法院的時候幾乎沒有檢舉人的 04/21 16:19
rockido: 筆錄 向前陣子造謠案件一路進來的時候 頂多丟個截圖 然後 04/21 16:20
rockido: 在移送書上面寫被移送人因他人檢舉巴拉巴拉~~~ 04/21 16:21
rockido: 而且你的檢舉有可能只是你認為是社維 搞不好警方可能用 04/21 16:21
rockido: 違反刑法或形事特別法的規定去辦 所以要你做筆錄 04/21 16:22
dayend: 基本上涉及到他人可能被法律制裁的檢舉 檢舉人都須筆錄 04/23 17:57
asmp: 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的規定,警察機關調查違 04/23 18:39
asmp: 反社維法的案件,本來就可以訊問行為人、證人及關係人,並製 04/23 18:40
asmp: 作筆錄。 04/23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