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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個法拍公告: 一、(略) ... 管理費每月2000元自去年三月已經1年沒有繳納...(略) 二、本件拍賣建物積欠管理費,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有做了一點功課,查到如果有載明"拍定人應繼受執行債務人所積欠之管理費債務" 在法院拍賣公告上,拍定人理當支付所積欠的管理費,這個OK 但我看到的這個案子:危險自行負擔 不確定釋義上該如何解釋好呢?我自己非法律人的想法是: 法院僅告知有積欠之事實,未說明拍定人應支付或不應支付。 不知道各位懂法律的版友們如何看到這段話呢? 先謝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79.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0903253.A.416.html ※ 編輯: johnlee2772 (59.124.179.202 臺灣), 04/26/2022 00:14:46
Blue6: 法律上是不用付啦,但因為有的管委會會不給拍定人磁扣 04/26 01:13
Blue6: 或是不開放公設權限,目的就是逼拍定人繳清前手欠的管理費 04/26 01:14
Blue6: 通通繳清就沒危險了,這個危險是給硬不繳的看的 04/26 01:16
CCWck: 這個應該是指價金危險,如果之後買受人(應買人,拍定人)要 04/26 01:17
CCWck: 負擔積欠的管理費,不得再向出賣人(原屋主)主張瑕疵擔保或 04/26 01:17
CCWck: 減少價金(退錢)。 04/26 01:17
CCWck: 其實本來法條就有規定,只是特別寫出來提醒一下 04/26 01:18
maniaque: 那個 [危險] 意思應該不是一般所認為的 [危險] 04/26 09:28
maniaque: 比較像是 [風險] 04/26 09:28
q347: 為什麼法律上不用付? 如果拍賣前 我們在門口貼說 買的人要出 04/26 09:54
q347: 也已經告知在明顯處 這樣不用付嗎? 04/26 09:55
q347: 我們大樓之前就有告贏耶 04/26 09:55
SiaoBen1996: 以前瓦斯欠費法拍很多也都是你不繳完前一手欠費瓦斯 04/26 12:16
SiaoBen1996: 公司不給你復錶 這個後來糾紛也不少 04/26 12:16
SiaoBen1996: 住家的還好費用通常很少 商用的就… 04/26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