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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事主盆栽被偷了,已掌握行竊過程監視器證據,尚未報警處理 想先了解報警後續處理過程 問題: 倘若報警處理,並抓到兇手 事主與小偷達成和解 但竊盜是公訴罪,無法撤銷 想請問 1、雙方已和解,但公訴罪已成立,後續刑事跟事主還有關係嗎? 2若有關係,事主之後是否需要配合調查、出庭等事? 3、承上題,因爬文有看到公訴罪的原告是檢察官,若事主有需要出庭的話,被害人身份 有需要找律師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9.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1057785.A.032.html
JustSad: 1、有。2、要。3、干你屁事? 04/27 19:16
a9301040: 還是可以撤回告訴,另外有可能是證人,但這種事實明確就 04/27 21:16
a9301040: 不會再傳你當證人了 04/27 21:16
opas1216: 非 乃撤回沒用,先和解然後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 04/27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