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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買賣契約簽完,簽約時已付一部分的錢 剩下另一部分的錢是約定明年底才需要付 那現在這個時間點,買的人說他不買了,這樣的話 算違約嗎? 還是說,要明年底以後沒付錢 才能算違約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9.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1595311.A.0A0.html
Lailungsheng: 契約怎麼寫? 05/04 07:37
passion6331: 違約啦 叫他趕快賠錢 不然就叫律師處理 05/04 08:46
KHlawtel: 讓買方留下不買的文字紀錄 05/04 08:50
saccharomyce: 看是要雙方談好條件 還是等時間到上法院 05/04 09:06
saccharomyce: 台灣對於預示拒絕履行無法可管 05/04 09:07
sindyevil: 是違約, 以後定金要抓一下可以自己可以承受的範圍. 05/04 09:12
cape129: 買方收受貨品是義務,如有拒絕收受的情形就屬違約了 05/04 10:26
Antihsieh: 是買什麼東西?@@ 消費糾紛吧 05/04 22:31
Lailungsheng: 不會是快篩吧? 05/05 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