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想請問一下,對方直接在ptt上說我"走私" 就法律層面上 我能採取哪些手段? 如何跟ptt申請對方的真實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33.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2524497.A.D85.html
sisyphuszhan: 白忙一場 05/14 18:42
maniaque: 走私什麼??感情??空氣?? 05/14 19:06
JustSad: 如果你在大台北,告對方妨害名譽,有機會進地檢署一遊。 05/14 19:11
JustSad: 不論你戶籍地在臺灣哪裡,最多就是一遊拿姓名地址不起訴 05/14 19:12
thanatos0906: 委任律師提起自訴例外,不過應該也是無罪 05/14 20:26
A6: 在你戶籍第告阿 讓他自己來走幾趟 煩一煩 05/15 23:37
JustSad: 樓上?有人在台北告我,傳票是戶籍地的地檢署不是台北。 05/16 01:35
liton: 謝謝樓上。我主要想了解一下如何取得對方的真實資料 05/16 02:11
liton: 以及一些流程 05/16 02:14
liton: 對方說我走私(懲治走私條例)與販賣醫療器材[醫療器材管理法 05/16 02:22
liton: 我先了解一下實際流程,準備充足。再跟律師討論 05/16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