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n00270144: 你有說謊嗎? 沒有怕什麼。你又不是說他食物難吃, 05/26 01:18
→ tn00270144: 但你沒有消費。 05/26 01:18
推 lawer1314: 你估狗一下就很多案例了!主要是你沒消費卻留下一星負 05/26 02:15
→ lawer1314: 評很可能被認定成具有惡意!可以的話跟店家聯絡道歉吧 05/26 02:15
→ lawer1314: ! 05/26 02:15
推 JustSad: 就算你是通緝犯,警局見也不構成威脅。 05/26 06:46
推 Lailungsheng: 你跟店家有互動,覺得他們不友善是可以的,只是警 05/26 08:26
→ Lailungsheng: 局見就還好,約你床上見還可能可以告性騷擾 05/26 08:26
→ sagarain: 警局?法院吧 05/26 08:47
推 forevernew: 那就警局見啊!你的留言是謊言嗎? 05/26 09:34
推 gary0217: 店家沒有犯法;但你可能有,建議你主動連絡道歉,Googl 05/26 10:12
→ gary0217: e一下就很多"沒消費卻一星"的案例了 05/26 10:12
推 jasonyeh: 個人有不同看法,先前的案例是因為留言者明明沒消費,卻 05/26 10:14
→ jasonyeh: 針對店家提供的餐點、服務這些進行評論,但如果原PO的留 05/26 10:15
→ jasonyeh: 言所謂的不友善是針對雙方停車的糾紛,並沒有針對店家的 05/26 10:15
→ jasonyeh: 營業內容進行評論,因為停車糾紛是確實發生,態度不友善 05/26 10:17
→ jasonyeh: 個人認為還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05/26 10:17
→ peixi: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的內文沒有任何說謊,我真的只回覆了* 05/26 12:14
→ peixi: 不友善*三個字,但看到對方回覆確實有點嚇到,所以上來詢 05/26 12:14
→ peixi: 問,謝謝大家! 05/26 12:14
推 ichch: 有哪條法律規定對店家評價一定要有消費? 05/26 13:17
→ wim1990: 簡單說就是你敢留言就不要怕人家後續有什麼樣的舉動,沒 05/26 13:46
→ wim1990: 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05/26 13:46
→ sindyevil: 等等,GOOGLE有規定評價是有消費才可以填嗎? 05/26 13:58
推 Lailungsheng: 是,沒有風度就不要開店 05/26 14:06
推 LaplaceDemon: 你把前因後果再留一次在店家評論上 看是你怕店家 05/26 14:27
→ LaplaceDemon: 還是店家怕你 05/26 14:27
推 pan0531: 哪裡有規定要消費才能評論? 05/26 19:05
→ pan0531: 當然還要看你評論有沒有出格的地方,可以PO上來看看啊 05/26 19:06
→ pan0531: 突然發現這裡是LAW...抱歉我以為是它版 我只是路人別理我 05/26 19:07
推 passion6331: L大 哈哈哈 05/27 08:36
→ maniaque: 寫不友善? 沒有敘述發生的前因後果?若真要吉你,有機率的 05/27 09:22
→ maniaque: 因為公眾只能看到你的負面評論,此評論及於"店家整體" 05/27 09:23
→ maniaque: 之前看過類似的,把小問題誇飾成整間店的問題,法院有判賠 05/27 09:23
→ maniaque: 記得判決書有提到,你評論你碰到的事實,屬於合理, 05/27 09:24
→ maniaque: 但你將你的評論及於其他你未曾接觸過的範圍,就逾越了 05/27 09:25
→ maniaque: 就像你說評論你吃的某道菜很難吃 ,ok 05/27 09:25
→ maniaque: 合理範圍,但你直接說 這家店菜都很難吃 ,就踩線了 05/27 09:26
→ q135q135: 關於樓上法律門外漢某m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 05/28 20:47
→ q135q135: 導 05/28 20:47
推 Reichenau: 為啥沒消費不能一星? 05/30 00:22
推 JustSad: 我剛剛Google一下,發現某樓可能只看標題、斷章取義了。 05/30 08:23
→ JustSad: 沒消費就給負評、一星,絕大多數都仍屬於言論自由評論~ 05/30 08:24
→ JustSad: 被判刑的案例是:沒消費,卻狂洗負評、給一星,洗負評。 05/30 08:25
→ JustSad: 行為上不是一次性言論自由評價,而是故意中傷店家的犯意 05/30 08:26
→ JustSad: 就類似於:罵一次三字經可以辯稱口頭禪,罵一堆三字經就 05/30 08:28
→ maniaque: 某樓自栩是法律專業人士的樣,結果說的全都複製貼上?笑~ 05/30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