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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1. 原定於2021/06/06於飯店辦婚宴,低消480000,訂金已付96000 2. 疫情緣故,從2021/05/19開始三級警戒至2021/07/26 當時因政府明令禁止婚宴內用,所以飯店方通知婚宴須取消 3. 有口頭詢問飯店方是否可以全退訂金,飯店方表示只能展延一年 後來就到飯店補簽訂金展延合約同意書 4. 2022年初有意願開始補籌辦婚禮,但是2022/03男方及女方雙方各有親人過世 3月底各處理完喪禮後,因需要 百日內 或 對年後舉辦婚禮 於是想在2022/06前補辦婚禮(改家宴) 5. 2022/04疫情再起,觀望至今疫情仍高不下,所以決定取消不辦婚宴 通知飯店,飯店說可以再展延一年,但是在2021年就已經先登記 實在沒心情在2023年還在補辦婚禮XD 6. 我方詢問飯店: 可否退還訂金? 可以用餐券 或 住宿券的方式均可 飯店回答: 只能退還50%的現金抵用券 (我們原本以為至少可以退還80%) 7. 剛剛翻看原契約,才上面有一條: "因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甲方應無息返還乙方已繳之訂金,或協議婚宴延期舉辦" 8. 然後看後來新簽的展延約,上面有一條: "原合約作廢" 問題: 1. 原合約上有說可解除契約退還訂金,但是當時飯店負責人口頭說"只能"簽展延一年 我方也沒仔細詳看原合約就相信飯店負責人,但是也沒有任何書面證據 這樣條件下簽的展延單有效力嗎? (特別是原合約作廢那一條) 2. 飯店說只能退還50%的現金抵用券,這樣是有符合比例原則的嗎? 在原契約有一條: "宴會日前90~119日取消者,甲方須退還已付訂金75%" 那我這樣是不是應該現在訂個12月的婚宴,再馬上取消反而可以拿到75%的訂金呢? 3. 找消保會有機會拿回全額訂金嗎? 那是要跟飯店協商無果之後才能找消保會嗎? 畢竟我們也是因為疫情和法令緣故,婚宴才取消QQ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51.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3663578.A.C10.html ※ 編輯: imcorncorn (118.163.51.119 臺灣), 05/27/2022 23:00:29
samallan: 建議找消保官 05/28 01:17
samallan: 不見得要先自行協商,但能否全額退訂還是不一定 05/28 01:18
NEWG5: 全額我覺得大概對方不會退讓啦 雙方自行吸收一部分吧 05/28 11:34
KKyosuke: 一開始不給退不合理 但你已經簽展延就變成新合約了 05/28 11:34
KKyosuke: 既然有新約(2022/6) 那原約自然作廢 05/28 11:35
KKyosuke: 現在不辦的理由是家人過世 那就不是餐廳該負責的事 05/28 11:36
KKyosuke: 新約是展延至2022/6 你想定12月沒辦法用啊 05/28 11:37
imcorncorn: 現在飯店是說可以再展延一年,我們可以先再簽展延一年 05/28 17:41
imcorncorn: ,再訂12月婚宴,再馬上取消,這樣就可以拿到75%的現 05/28 17:41
imcorncorn: 金了XD 05/28 17:41
imcorncorn: 剛剛有跟飯店負責人討論過了,她會再往上面長官呈報, 05/28 17:43
imcorncorn: 我們這邊希望可以拿到75%退款(餐券可),謝謝各位 05/28 17:43
CCWck: 上面還有長官的負責人? 05/28 22:09
saltlake: 也許所謂負責人只是承辦人或者小主管。生活上各種稱呼 05/29 01:38
saltlake: 使用上常不像法律上用法精確。有些好「職稱」,會因為 05/29 01:39
saltlake: 各種原因被濫用,比方說: 經理 05/29 01:39
Antihsieh: 消保官鬧下去,通常會做對你們最有利的解釋 05/30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