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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去年被某位女性提告妨礙秘密(偷拍), 去年有到警察局做完筆錄後, 就一直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直到上週家人突然接到一通電話, 對方自稱是被害人的委託律師, 律師打電話來問有沒有意願和解, 如果和解談成了對方願意撤告。 有幾點想要詢問清楚的: (1) 家人和被害人不認識, 僅僅只是在同一間公司上班, 所以對方可以得到家人的聯絡方式, 猜測應該是1.前公司、2.警察局、3.地檢署, 撇除掉2和3, 家人的前公司可以這樣把員工的電話提供給被害人嗎? (2) 對方已經提告了, 警察局也做了筆錄後送去地檢署了, 如果要談和解是可以私底下談然後對方撤告嗎? 還是一定要在調解庭或是法院和解的才算數? 假如私下和解是可行的, 那需要證人或是簽什麼證明文件嗎? (3) 如果對方開的條件太嚴苛, 最後雙方沒有共識和解不成, 會不會對方以此在法庭上說我方沒有和解意願造成刑期加重? 以上, 因為對訴訟程序不是很熟, 還請有經驗或了解的大大們給予建議,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3840776.A.932.html
iscu: 2. 簽撤回告訴狀, 3.看犯後態度,法官心情 05/30 02:21
KKyosuke: 1.猜測就不用說了 05/30 02:57
KKyosuke: 2.撤告 3.和解會有好處 不和解通常是不加分 05/30 02:58
jasonyeh: 1、是的話要告前公司嗎?2、有簽和解書和撤回告訴狀即可 05/30 09:29
sindyevil: 你要怎樣證明哪方洩漏你的電話? 有機會好好處理就好好 05/30 09:52
sindyevil: 處理,不把握機會,對對方來說只是浪費點時間, 自己衡量. 05/30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