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民法規定的親權 包括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 也就是俗稱的管教 但那應該是限定血親的父母 繼父繼母和小孩是姻親的關係 除非有配偶之一方有收養他方子女的情況 彼此的權利義務才會比照婚生子女 才能行使懲戒權來管教小孩 請問這樣說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9.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4769760.A.138.html
leptoneta: 原生父母允許就可以啦 06/09 18:28
meblessme: 如果家長跟老師說 不乖儘管打 ,老師就能打了嗎? 06/11 12:47
saltlake: 別人小孩要自殘也別管? 別人小孩要傷害另個別人小孩 06/11 14:13
saltlake: 也不能管? 別人小孩在繼父的房子裡面搞破壞也不能管? 06/11 14:13
saltlake: 順便一提,住在繼父家的別人小孩三餐錢誰出的? 06/11 14:14
saltlake: 日常各種用渡的錢誰出的? 06/11 14:14
saltlake: 不是自己的小孩,也就沒義務養育之。 06/11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