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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我媽的公司自己出了一款員工內部使用的APP 結果這款APP不支援我媽的手機 所以她老闆叫她去買一台新的 我查不到勞基法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但老闆叫員工買公務用的手機 這樣合法嗎? 有沒有什麼方法叫她老闆買公務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40.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5095857.A.DA7.html
forevernew: 不理你們公司會怎樣嗎?烤雞不給你媽、工作處處刁難吧 06/13 13:12
JustSad: 這不是烤雞,咦! 06/13 13:27
maniaque: 老闆:那就從你的獎金扣吧,反正決定發多少獎金的是我 06/13 17:00
maniaque: 然後扣到可以買手機的金額,老闆再大發慈悲辦贈機儀式 06/13 17:02
KKyosuke: 老闆只管員工必須使用app,又沒要求員工把手機捐給公司 06/13 21:10
KKyosuke: 難不成如果員工用nokia3310就可以不加公務line群組? 06/13 21:11
saltlake: 倘新人入職,一開始講明公司工作必要用某些應用軟體與 06/13 22:47
saltlake: 該軟體必要的硬體規格,這比較容易說通。 06/13 22:47
saltlake: 倘是公司工作一段時間的員工,公司搞出這種特殊軟體, 06/13 22:48
saltlake: 衍生員工須準備相應硬體,這樣真的法律全保公司? 06/13 22:49
saltlake: 像是公司要求員工上工的地點變更而要更久通侵時間與成本 06/13 22:50
saltlake: 或甚至到偏僻地點而須自備交通工具等,真沒問題? 06/13 22:50
saltlake: 就本案言,倘員工不願配合,公司能辭退員工? 退職金呢? 06/13 22:51
JustSad: 簡單說,臺灣雖有勞基法,但比較偏資方,而且你們舉證難 06/14 10:41
JustSad: 老闆找其他理由解僱,「怎麼證明是沒買手機被清算」? 06/14 10:44
JustSad: 大家如果用那款app,你們要怎麼拿出來舉證?誰願意陪葬? 06/14 10:45
JustSad: 想爭取權利不是不可,但就是被解僱再找民代協調or告公司 06/14 10:47
JustSad: 不想撕破臉、不想離職,就只能自己吞,檢舉未必有用。 06/14 10:47
saltlake: 樓上從實務方面給出很實用的建議。原問者找民代吧 06/14 10:49
maniaque: 順道一提,現在有的公司要求員工快篩才能上班 06/14 20:36
maniaque: 請問 "快篩費用誰買單" 呢? 員工?老闆?還是時鐘部長? 06/14 20:36
maniaque: 令堂手機不支援,不外就是拿的是LKK手機 06/14 20:38
maniaque: 那.....拿著LKK手機雖然是個人自由,但造成公司業務執行 06/14 20:38
maniaque: 上的困難,推動遇到阻礙,那請問是誰要去處理呢? 06/14 20:39
maniaque: 勞動基準法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 06/14 20:40
maniaque: 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06/14 20:41
maniaque: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06/14 20:41
maniaque: 全公司員工都做得到,那.....卻有一位員工做不到??? 06/14 20:41
maniaque: 剛好若是最近公司業務不太好,需要精簡人力時 06/14 20:42
maniaque: 公司沒有叫令尊買新手機歐 06/14 20:43
maniaque: 兒子用的舊手機也是一種選擇 06/14 20:43
maniaque: 就像之前不也有類似的,公司要搬家換地點 06/14 20:44
maniaque: 很多員工可能就有一堆理由說不要去新的公司所在上班 06/14 20:44
maniaque: 那......雇主要怎樣處理呢??? 不搬??? ^_^ 06/14 20:45
maniaque: 要是你覺得裝上公司APP就叫做公務手機 06/14 20:47
maniaque: 那.......公司用Line交代事情,算不算呢??? 06/14 20:47
silenthillwu: 說實在,手機是耗材,拿在你手中,理論上應該是使 06/15 01:10
silenthillwu: 用者付費 06/15 01:10
silenthillwu: 但如果你的手機真的是只能用在公務上,那就應該是 06/15 01:35
silenthillwu: 公司付費 06/15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