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法律條文方面記得有個理論是主張應避免要求被告 證明負面的事實,比方說證明自己無罪。 避免作這種法律要求的理論或者理由是甚麼? 訴訟實務上不也常聽到提出不在場證明來證實被告 無罪? 刑法以外,行政和民法等有這種考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4.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5368533.A.AFF.html
iscu: 這要嘛是電視劇看太多或者是只看新聞記者編故事 06/16 18:13
iscu: 需要提不在場證明通常都是有不利於被告的證據 06/16 18:15
GeorgeKimo: 民事會有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 06/16 19:28
leptoneta: 民事有過失責任 推定過失責任 無過失責任的差別 06/16 19:45
記得有個甚麼理論說,證明「有某事實」比證明「無某事實」要簡單? 另外消保法要求廠商證明產品「沒有不符合」(亦即符合?)當代安全性的要求, 可是就算符合某些我國獲國際標準也不必然滿足這個要求。 以此看來,反面證明似乎比較難些? ※ 編輯: saltlake (114.24.74.157 臺灣), 06/16/2022 20:58:48
ultratimes: 不在場證明是幫助事實調查,不是在法庭上證明啥東西 06/17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