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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甲在A人壽保有壽險,受益人填寫為乙 但是乙在A人壽母金控集團的A銀行有大於壽險金額的不良債務 目前甲已經離世需要出險,但已離世也無法修改受益人 直接匯入帳戶勢必遭到A銀行扣押, 因此想通過以無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方式兌付 問題: 1. 出險過程是否有可能遭A銀行扣押壽險保金? 我跟乙討論後,我認為A銀行、A壽險雖屬同一集團,但為獨立法人,A壽險出險過程 沒有義務、也不應當通知A銀行或聯徵存在該財產。因此不太可能發生扣押的狀況 我想詢問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 1-2. 如果A人壽通知聯徵或A銀行是否觸犯背信? 請問A人壽如果在出險過程無故通知A銀行或聯徵, 或是A人壽因此有阻擋出險、拖延出險等待法院扣押等行為, 應該是不符合客戶最大利益的,是否會因此觸犯背信罪? 2. A銀行能否通過法院定期催討流程在出險前查詢到該受益權的事實,並申請扣押 法院定期催討能查詢到該受益權嗎? 是否應當儘速辦理出險,避免壽險金遭到扣押? 3. 受益人乙想將保險金支票更改為無禁止背書轉讓,是否只要乙和A人壽同意即可? 將保險金支票更改為無禁止背書轉讓,是否是雙方私下同意即可 還是需要到法院等地方公證才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211.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7949612.A.F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