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行為競合,你要拿竊盜未遂還是無故入侵應該都行 08/11 20:21
→ maniaque: 若還有帶工具,那又是另外一個層級的 08/11 20:22
→ godsword: 實務著手物色財務 08/11 20:50
→ genuineet: 對方只有開了建築物門,但尚未有竊盜行為,也能提竊盜未 08/12 13:13
→ genuineet: 遂嗎? 警方目前是告知我只能提入侵 08/12 13:13
→ JustSad: 竊盜未遂?要不要加告一條意圖使人太害怕? 08/12 13:46
→ JustSad: 反正都是你們家自創的法條,多告幾條壯壯膽嚇嚇他們! 08/12 13:47
→ JustSad: 簡單說,臺灣的法律跟美國不同,我們講求是實質損耗賠償 08/12 13:50
→ JustSad: 不只是你要舉證認定困難,而且不走和解的判決結果打折扣 08/12 13:51
→ JustSad: 這還只是民事求償的部分,刑事判決的起訴、判決更嚴謹… 08/12 13:52
→ JustSad: 恐龍法官或數量眾多的特別個案不說,刑法要求直接證據、 08/12 13:54
→ JustSad: 無罪推定、被告可以要求調查有利於被告的證據… 08/12 13:54
→ JustSad: 除非你們有錄影畫面、非親友的目擊者,否則認定上很難。 08/12 13:55
→ JustSad: 告是一定能告,但結果是不起訴或證據不足,你們提告結緣 08/12 13:56
→ JustSad: 遇到有素質有讀書有家底的,頂多只是你們家戒慎恐懼,遇 08/12 13:57
→ JustSad: 到沒文化沒親友沒錢爛命一條的,殺人放火不是不可能… 08/12 13:57
→ JustSad: 退一百步,你想提告的動機與目的,你真的想過了沒有? 08/12 13:58
→ JustSad: 東西沒被破壞、沒被偷,不是想叫他賠償,想讓對方入獄? 08/12 13:59
→ JustSad: 想懲罰對方討公道(X) 結緣宿怨種下殺機伏筆隱藏地雷(O) 08/12 14:01
→ ultratimes: 什麼叫自創法條?刑法320III明明就有講到 哪裡自創? 08/12 14:22
噓 wim1990: 就告竊盜跟侵入住宅,競合問題不用你、警方跟鄉民處理, 08/12 15:07
→ wim1990: 給檢院處理就好。 08/12 15:07
→ JustSad: 抱歉,我以為是自創,沒想到真有這一條。 08/12 17:10
→ JustSad: 看他敘述的內容,可能是透天厝的內院。 08/12 17:11
→ JustSad: 我自己曾經有被闖空門報案的經驗,理想跟現實有差距! 08/12 17:13
→ JustSad: 高雄鑑識科的員警採集指紋讓我有點傻眼… 08/12 17:15
→ JustSad: 警察辦案不是人人都像CSI,更多的是像在喬事情。 08/12 17:17
推 love110257: 竊盜未遂不會成立,侵入住宅而已 08/13 09:29
→ love110257: 警察都已經跟你講了你還不相信喔? 08/13 09:29
→ maniaque: 檢察官會決定起訴法條..... 08/13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