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案發台中... 管委會有在大樓騎樓劃設機車停放區,也有標明騎樓行人通行禁止停車線,大樓大門出入 良好,所有動線均不影響所有人的通行和出入,住戶機車停放也已逾25年相安無事... https://i.imgur.com/6oidWKJ.jpg
近日住戶習已為常的機車停放處,住戶被頻開罰單...前往派出所了解,警員告知被檢舉. .. 疑似因為不久前有一小客車違停在社區大門口,且畫紅線處臨停,剛好被在旁開罰機車騎 士違規的員警開單告發違停...於是該日起,大樓住戶就頻收罰單,理由是機車騎樓停車 ,沒朝馬路直向停車... 也告知警員,管委會規劃該停車區逾25年,動線良好,也沒影響行人通行,那地方也只能 橫向停車,該處規劃動線良好,若有問題也應先開勸導單,不應直接開罰...警員說因為 是被檢舉,所以只能開罰單,不能開勸導單... 可是看交通條例,不影響交通安全和秩序,情節輕微者,好像可開勸導單?不知此情況是 否屬於其中之一;因為現在住戶怨聲載道... https://i.imgur.com/0oL2hAJ.jpg
這該怎麼解呢?住戶罰單只能默默的吞嗎?有方法可讓社區這樣停機車合法嗎?跟民代反 應有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68.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0452687.A.A5F.html
KKyosuke: 那就貼公告這裡會檢舉請依法停車啊08/14 13:54
因社區位置關係,只能橫向停車...若直向停車,只有最外面那台車能出入...
F9706026: 遇人檢舉還真無解……08/14 14:42
社區規劃停車處,根本對行人或住戶出入無害,動線良好,這種刻意刁難的檢舉,警察不 能先開勸導單規勸嗎?已經好幾位住戶中招,還有人不知為何被開單,又停該處,又被重 複開單... ※ 編輯: pionghouse (27.52.44.213 臺灣), 08/14/2022 18:30:48
JustSad: 有些法規是死的,只能照辦;如果可以開勸導單不會給罰單08/14 18:52
KKyosuke: 站在檢舉人的立場 我檢舉了對方的確違法 為什麼警察只 08/14 18:57
KKyosuke: 開勸導單? 是不是圖利他人? 08/14 18:57
KKyosuke: 那你要警察怎麼辦呢08/14 18:58
JustSad: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修法,以前是可以先開勸導單…08/14 19:04
JustSad: 詳細名稱我忘了,會先開一張單,被開單的到警局換~ 08/14 19:05
JustSad: 大部分是換罰單,特殊情況、地點,可以只換勸導單。08/14 19:06
JustSad: 當年我家是一樓轉角,門口剛好可以停放一台車;08/14 19:06
JustSad: 不影響出入,但里長為求政績表現未召開里民大會就劃紅線08/14 19:07
JustSad: 馬路對面鄰居為了自己停車方便,會檢舉我家門口。 08/14 19:08
JustSad: 前三次檢舉都換開罰單,我去申訴抗議後都改勸導單。08/14 19:09
JustSad: 按照法規,路口轉彎因為消防因素,紅線禁止停車。08/14 19:10
JustSad: 但那個路口不是正十字路口,我家門口完全不影響08/14 19:11
JustSad: 隔壁檢舉警察就來填單,我家的車警局換勸導單。08/14 19:11
JustSad: 有時候申訴未必第一時間能達到我們期望…08/14 19:13
JustSad: 監理單位或相關單位有時會踢皮球或咬死法規… 08/14 19:14
JustSad: 該申訴該陳情的就去爭取,沒時間爭取就吞下去。 08/14 19:15
向何單位陳情?還是地方民代?
ntnusleep: 民眾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開罰單)08/14 23:50
ntnusleep: (道交條例第7條之1) 08/14 23:51
ntnusleep: 可以嘗試著向交通局申請增設停車格08/14 23:53
ntnusleep: 道交條例第90條之308/14 23:53
ntnusleep: 然後,你畫的圖,我看不懂......08/14 23:54
我畫的是騎樓,外面是馬路,橫向橢圓的是管委會規劃的機車停車方向,左下角是社區大 門住戶和地下室停車場出入口大門...
JustSad: 臺灣的交通規則並沒有完全統一的規律,權責單位也很亂。08/15 00:15
JustSad: 永和有路口曾規定機車兩段式左轉,我認為標示與動線很爛 08/15 00:17
JustSad: ,申訴被駁回,還是要繳罰單~半年後我申訴的路口免兩段 08/15 00:17
之前家人被警察開罰單,單號跟照片人車和號碼均不符,前往監理所申訴,一樣沒成功.. .感覺申訴機會渺茫...
JustSad: 臺灣交通法規原本鐵則是單線道、非四號誌,不可紅燈右轉08/15 00:18
JustSad: 但永和就是喜歡搞特例,成功路就是單線道非四號誌可以紅08/15 00:20
JustSad: 燈右轉,然而中和我建議可以比照辦理的T路口,就是死不改 08/15 00:20
JustSad: 公館的「禁行機車」一直是熱門打卡景點,南投很多畫爽的08/15 00:22
JustSad: ,機車沒地方閃、違停違規車一堆,監理單位跟主管單位互08/15 00:25
JustSad: 踢皮球,我想查哪個單位負責,想問他們是要加強取締還是08/15 00:25
JustSad: 撤掉「禁行機車」四個字,大家踢來踢去,結論不開單別問 08/15 00:25
love110257: 你看法條只看一半的嗎?他這下面並沒有提到55-56條可08/15 23:46
love110257: 以勸導欸,所以是依規告發08/15 23:46
本人非專業法律人士,故上來請益...
ntnusleep: 樓上不是交警,就是很細心XD08/16 00:35
ntnusleep: 總之這種狀況確實無法換勸導單,請別去為難警察08/16 00:35
只是依管委會的停機車方式,也有問題,大樓25年來第一次... 旁邊車停騎樓,機車還停走到內側的均沒事... ※ 編輯: pionghouse (27.247.135.68 臺灣), 08/16/2022 13:43:27
JustSad: 罰單要先向監理單位(所)申訴,陳情找區域立委、議員。 08/16 17:16
JustSad: 我差點忘記,一般而言,社區都有自己的門神or認養民代~08/16 17:17
JustSad: 問總幹事、主委,有區權會的會比較多民代罩著,有求必應 08/16 17:21
JustSad: 服務你一個人,可以號召宣傳整個社區,比買票還有效果。 08/16 17:21
不是服務我一個人,是好幾人都中箭... 只怕以後該處停機車,該惡意檢舉人士,時偶為之... 社區機車位已不多,能多一位算一位...
JustSad: 此外你仍可以向市政府1999陳情、聯合單位履勘是否可改。 08/16 17:23
※ 編輯: pionghouse (27.247.135.68 臺灣), 08/16/2022 17:31:28
JustSad: 如果不是你一個人更好,一人一信分開申訴、陳情。 08/16 17:36
He: 如果你們社區陳情後可以停放,那往後其他類似的情況要不要也開 08/16 20:58
He: 放? 08/16 20:58
He: 所謂的 “沒有妨礙通行” 事實上就是自己腦補的,可以走不代 08/16 21:00
He: 表沒有阻擋,不然馬路上你佔用一個車道還有其它車道,是不是也 08/16 21:00
He: 沒有妨礙通行? 08/16 21:00
He: 25年相安無事也不代表就是合法的 08/16 21:02
JustSad: 如果是大台北地區才可能只有一個答案,唯一解就是無解。 08/16 22:28
JustSad: 台中市是不是比照雙北規定?中南部騎樓規定與北部不同… 08/16 22:29
JustSad: 簡單說就是一般民眾或許搞不清楚,民代找相關單位可釐清 08/16 22:32
JustSad: ,可以變更、可以合法,他們會協助爭取;規定不行,非親 08/16 22:33
JustSad: 非故,他們接受陳情也不會執意要把不合法變成就地合法。 08/16 22:33
JustSad: 永和有很長一段時間騎樓違停不抓,因為當時沒拖車場存放 08/16 22:36
JustSad: ,後來有拖車場,也是只有重點路段跟轉角騎樓才嚴格執行 08/16 22:37
JustSad: 我們內地南投國更牛逼,別說騎樓沒禁停機車,馬路違停也 08/16 22:40
JustSad: 沒啥在抓,重點路段會「驅離」併排停車,不是開單告發先 08/16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