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tto: 客戶??我只看到小偷 09/01 18:00
推 JustSad: 除非你們能舉證對方是行竊or侵入住宅,否則一碼歸一碼。 09/01 18:24
→ JustSad: 不小心打死可疑男子,不是因為他可疑,你們打死人免責。 09/01 18:25
→ JustSad: 但是沒人受傷沒有刑事責任,談不攏可以給法院判,一折起 09/01 18:26
→ JustSad: 運氣好可能500元和解。 09/01 18:27
→ JustSad: 有個性有骨氣一點,可能不必500元一樣和解。 09/01 18:27
→ maniaque: 別人侵門踏戶摸黑到你親戚工廠找貨,直接報警不是比較快? 09/01 19:55
→ maniaque: 我都不知道 類偷竊 已經可以用 摸黑找貨 來隱喻了 09/01 19:57
→ maniaque: 下次開你親戚家金庫,應該也可以說是 來找自己弄丟的錢 09/01 19:57
推 leptoneta: 倒車未注意車後狀況 民事上當然有責 09/01 20:02
推 ultratimes: 但是 自己的地盤會出現其他東西 是無法預測的吧? 09/01 21:24
→ ultratimes: 就是說 在馬路上有注意的義務,但在自己的土地上 09/01 21:25
→ ultratimes: 為何還有這些應注意的義務?如果你要說應注意而未注意 09/01 21:26
→ ultratimes: 這就是自己的地盤啊,還有應注意的義務? 09/01 21:26
→ maniaque: 都講 工廠外 了 09/01 21:26
推 ultratimes: 不過,講極端點的例子,你在自己家裡練習打棒球 09/01 21:28
→ ultratimes: 家裡沒有其他人,但因為家門沒關,隔壁的人不小心走錯 09/01 21:29
→ ultratimes: 你又剛好亂揮棒而打到他,你算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09/01 21:29
→ ultratimes: 當然 此時若要論 門沒鎖可能算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點 09/01 21:30
→ ultratimes: 但如果在家裡揮棒,揮到原本根本不該出現在那邊的人 09/01 21:31
→ ultratimes: 算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09/01 21:31
推 susaku: 一碼歸一碼 09/01 22:30
→ JustSad: 樓上抄襲我的推文第一句(喂 09/01 22:51
→ jasonmoon: 你不就說了,親戚晚上出門倒車沒注意到,撞到他停在工 09/01 23:55
→ jasonmoon: 廠外的貨車,就是未注意過失撞靜止車啊 09/01 23:55
推 Lailungsheng: 兩個問題摻在一起了...(這樣就不算一碼歸一碼:P 09/02 08:06
→ Lailungsheng: 想當年我想著林志玲,啊~斯,然後她就懷孕了...大 09/02 08:07
→ Lailungsheng: 概就是這種感覺 09/02 08:08
推 packing33: 應該先報警有人來偷東西吧 09/02 21:51
→ packing33: 回到你的問題 如果對方是停在道路上 09/02 21:52
→ packing33: 你可以參考一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12款 09/02 21:52
推 higger: 幫同事買午餐出車禍~同事必需負責! 09/03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