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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訴訟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352 條「公文書應提出其原本或經認證之繕本或影本。」 行政訴訟中,被告提出公文局部的(應該是)自行打字版影本,無關防無日期無標題無簽 署 被原告提出質疑 於是被告提出角角加了檔號的影本(不知是否是剪貼檔號貼上去然後影印),一樣無標題 無日期無簽核無關防 又被原告提出質疑 於是被告提出後面附加了一些人員簽核章的影本(簽核位置很奇怪,不像正式公文應有 的空間,像是剪貼後影印),且還附加了一個「發」字,影本一看字跡顏色明顯不同,很 像後來補寫的。而且,該公文一樣沒有標題日期說明擬辦等等,也沒有關防認證。 從一開始我就申請證據調查,因為該公文就是辦理本案的直接公文,不是應該一開始就把 完整公文原件調出來嗎?調出來不就水落石出了嗎?更何況被告一再提交變造跡象明顯的 且沒有機關認證影本。 可是法院就是不調查原件 請問行政訴訟中,不把直接辦理該案的完整公文調出合法嗎? 明顯有變造嫌疑的公文影本不調完整公文原件合法嗎? 問了幾個法律諮詢的律師,都說法官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們無可奈何。 想要問,明顯違反常理的做法,也是這樣嗎? (如果要包庇,這樣也就包庇了不是嗎?那民眾打行政訴訟還有什麼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65.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3720870.A.A47.html
jesil: 幾個律師都跟你說了你不接受 所以你想要的答案不是很明顯嗎 09/21 09:17
ymmj: 法律諮詢時間有限,也不見得能完整講述要問的意思,我並不是 09/21 09:41
ymmj: 要問其中一個問題的yes 或no,當然是問有專業的人有什麼看法 09/21 09:43
ymmj: 或是一些實務現象。若不便在版上回應,請回覆到我的信箱 09/21 09:43
JustSad: 不想付諮詢費,還要別人自己寫信告訴你,有錯找誰負責? 09/21 09:50
JustSad: 簡單說,免費的諮詢服務你不滿意,砸錢買你滿意的答案。 09/21 09:52
JustSad: 有錢人才能任性,沒錢、不捨得花錢,就要認命或自己鑽研 09/21 09:53
ymmj: 法律問題有太多細節,有請律師打官司時問律師,沒請律師打官 09/21 10:01
ymmj: 司時也只能問法律諮詢。實務上不太可能每一件細節都去付錢問 09/21 10:02
ymmj: 這個版有法律專業的人,願意分享知識協助的就分享,不願意的 09/21 10:03
ymmj: 或許也沒必要講這些話吧?對誰有幫助呢? 09/21 10:03
sonrisalsh: 如果你想要節省時間,去閱卷,把你覺得有問題的地方 09/21 12:06
sonrisalsh: 歷次審判筆錄法官調閱的資料函文都印出來然後找時間 09/21 12:06
sonrisalsh: 比較長的法律諮詢 09/21 12:06
sonrisalsh: 身為律師東西沒有看到之前我是不會下定論,也避免雙 09/21 12:07
sonrisalsh: 方討論有誤差 09/21 12:07
sonrisalsh: 看起來您的一審已經判決了,二審要翻盤更難,祝福你了 09/21 12:09
ymmj: 我有印出來問法律諮詢,律師看資料也認為公文不完整,但是 09/21 13:23
ymmj: 也說只能向法官申請調完整公文,法官不理也沒辦法 09/21 13:24
ymmj: 我的疑惑是,法律不是明明規定要交原件或經過認證的,怎麼可 09/21 13:25
ymmj: 以拼貼局部文件影印就拿來當證據,而法院卻不調原件? 09/21 13:26
ymmj: 法律諮詢的律師就那幾個,態度都是法官要怎樣就怎樣,而這裏 09/21 13:27
ymmj: 網友較多,我想看看能否有其他我不知道的觀點,或者實務現象 09/21 13:28
ymmj: 或救濟管道(指同一審級中)(上訴是法律審,好像不調查事證 09/21 13:48
JustSad: 我不是贊成有錢人才能當大爺,但現行制度與遊戲規則就是 09/21 14:05
JustSad: 法律諮詢的律師就那幾個(X) 能免費諮詢的回答就那樣(O) 09/21 14:06
JustSad: 免費諮詢網路上還有一半左右是地下錢莊、訟棍、詐騙假扮 09/21 14:07
JustSad: 鎮公所的諮詢律師一樣有亂誤導騙你讓他寫狀紙因為能起訴 09/21 14:09
JustSad: #讓他寫狀紙「以為」能起訴 09/21 14:09
JustSad: 個案、經過、細節甚至地區不同,殊途同歸or大同小異… 09/21 14:12
JustSad: 簡單說就是我們沒收你錢,心情好就講多一點,沒義務教你 09/21 14:12
JustSad: 講白一點,如果你知道什麼,我態度擺高、要你私信寫論文 09/21 14:14
JustSad: 你最好是會願意一邊腦補,還詳細耐心導覽,以上還是業餘 09/21 14:15
JustSad: 有能力的律師時間很寶貴,所以諮詢要收費,沒時間浪費! 09/21 14:16
JustSad: 再講白一點,能不看資料腦補、而且願意私信你講很明白的 09/21 14:17
JustSad: 我覺得只有三種可能:1、不是律師2、騙錢訟棍3、閒到發慌 09/21 14:18
JustSad: 同樣時間文字,能賺錢為何還要免費服務你?佛心或貓膩? 09/21 14:20
windtemple: https://reurl.cc/Zbo7DW 這件嗎XD 09/21 22:50
jesil: 樓上真精準 09/21 23:07
HSUS: 這訴之聲明……還是希望大家打訴訟能夠委任律師 09/22 06:50
maniaque: 樓主不用腦補太多,不要以為整張簽呈都該影印出來 09/22 09:29
maniaque: 做為證據的部分就是那些 09/22 09:30
maniaque: 至於簽章? 因為簽的內容是內部人員的意見,非對外的行為 09/22 09:31
maniaque: 另外,那個字體奇怪的 發,雖然我沒看到貴案的細節 09/22 09:32
maniaque: 但我個人應該推測得出來,那是電子公文 09/22 09:32
maniaque: 電子公文早就不再蓋大印,而電子公文的簽辦也都用電子檔 09/22 09:33
maniaque: 那個 發 基本上就是一個核定主管的"制式範本" 09/22 09:34
maniaque: 總結個難聽的,你就是那邊讓行政機關虛耗空轉浪費時間在 09/22 09:35
maniaque: 沒意義的事情上的那種案子 09/22 09:35
black82465: 結論就是請律師 你就能問到飽了 09/22 15:02
ntnusleep: 這次JustSad說得有理! 09/23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