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parable: 萬一離婚還是能拿,生前隨時可改,只是簽來示威而已 09/23 23:43
推 m36580: 1.預先拋棄繼承為無效 2.擔心債務問題可先改為分別財產制 09/23 23:58
推 KKyosuke: 這種遺囑將來一定出問題的啊 09/24 00:03
→ m36580: 補充:就算改為分別財產制,拋棄繼承還是得辦 09/24 00:10
→ leptoneta: 這是依據哪國民法? 09/24 01:22
推 JustSad: 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or臺灣民主國? 09/24 02:06
→ iscu: 這份遺囑早上利完, 下午再寫一份就可以後蓋前了 09/24 04:54
推 ntnusleep: 下午再寫一份新的XDD,隔天再寫好不好 09/24 08:14
→ furio: 偵探片演的通常沒機會寫第二份了 09/24 15:11
推 emily20: F大 XDD 09/24 20:11
→ gcferse: 謝謝版友們的資訊,會提供給表妹家人參考 09/24 20:25
→ gcferse: 表妹愛到卡慘死,娘家只能無奈>"< 09/24 20:29
→ maniaque: 有些地方有看不太懂.... 09/25 08:36
→ maniaque: 1.xxx 是表妹,或者是表妹夫? 09/25 08:36
→ maniaque: 2.結婚幾年? 不生是當事人雙方協議,還是單方不願意生? 09/25 08:37
→ maniaque: 3.xxx名下的財產是婚前所有,還是對方贈與??? 09/25 08:37
→ maniaque: 至於為何會有1 ,畢竟若未註明,不敢確定表妹是不是副署 09/25 08:38
→ maniaque: 於對方的遺囑下方,表示知情並同意此對方所立遺囑 09/25 08:39
→ maniaque: 再者,若財產本身為娘家所贈,或表妹所工作所得 09/25 08:40
→ maniaque: 大可在可決定處分權的情況下自由處分 09/25 08:40
→ maniaque: 說穿了,我倒比較覺得這是一場交易 09/25 08:41
→ maniaque: 既然沒有後嗣,表示要考量未來百年後的事情 09/25 08:41
→ maniaque: 個人是不覺得,表妹名下財產是自力所得或娘家贈與 09/25 08:42
→ maniaque: 所以男方才會想要這張遺囑來保障當初所贈給的不外流吧 09/25 08:43
→ gcferse: 感謝提醒不清楚的地方,補充說明在文中 謝謝 09/26 13:17
※ 編輯: gcferse (114.43.69.109 臺灣), 09/26/2022 13:24:57
推 lostsky93: 這乾脆直接拿這份夫家想要立的遺囑去法院訴請離婚,分 09/26 13:47
→ lostsky93: 到一半財產機率高 09/26 13:47
→ KKyosuke: 如果是你的問題 遺囑執行人沒有這種權力 09/27 01:44
→ KKyosuke: 然後百年後表妹的兄弟姊妹自己要去做拋棄繼承 09/27 01:44
→ KKyosuke: 否則他們才是法定繼承人 到時候國稅局來追遺產稅 09/27 01:45
→ gcferse: 謝謝版友熱心解惑,表妹家人心中感到踏實許多。 09/27 22:45
推 KKyosuke: 當然也可以去爭自己該得不受遺囑影響的特留分..lol 09/28 03:09
推 KHlawtel: 寫的有夠爛,為何重要的事情不找律師處理勒 09/29 20:37
→ gcferse: 感謝版友的各項建議 事情後續的發展有再補上 09/29 22:54
※ 編輯: gcferse (114.43.71.148 臺灣), 09/30/2022 11: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