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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公立教學醫院醫師 台大陽明成大這種 很多醫師同時都是醫學院教授 請教一下這種情形之下 兼有教授身分的醫師的法律地位 是 1.教師法、大學法規定聘任的教授職務兼由醫院聘為醫師 還是 2.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之下銓敘的醫事人員?若是如此學校教職部分如何定位?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00.122.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4239175.A.79A.html
KKyosuke: 先是醫師,之後才被聘為學校教職啊 09/27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