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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81件貪汙案, 更二審累計判刑超過400年. 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50793 請問, 如果這400多年的徒刑最後都定讞, 是否一定會全部執行完畢(除非他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3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4500444.A.81E.html
KKyosuke: 不會,這裡不是美國,不採累加制度 09/30 09:23
Lailungsheng: 最多20年?然後還能假釋 09/30 09:26
CCWck: https://i.imgur.com/Y1W7lxK.jpg 09/30 09:26
saccharomyce: 喊爽的 讓你以為司法又復活了 09/30 09:41
Lailungsheng: 謝謝3樓大,長知識 09/30 10:04
drkh: 也謝3樓... 所以, 最終的總刑期會介於所判刑期中的最長刑期 10/03 12:05
drkh: 與30年之間. 但問題又來了:"這最終的總刑期是由誰決定呢?" 10/03 12:07
※ 編輯: drkh (1.163.26.114 臺灣), 10/03/2022 13:09:35
KKyosuke: 法官 10/07 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