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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賣東西也被告違反商標法的只有我? 之前5月就收到彰化衛生局的通知函 告知我的露天賣場販賣的染髮劑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法」 當時我就一個大寫的矇 我露天大概十年沒用了欸 看通知內文的露天帳號那根本不是我的 跟衛生局承辦人溝通後 她叫我直接去派出所報案身份証被冒用 然後把三聯單傳給她就可以了 5月報案8月派出所來函 該帳號的聯絡手機是「廣州蝦皮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使用 後續就無法偵辦調閱了... ok, fine 反正之後沒事就好 結果最近又接到商標法的通知書 到分局說明一看 又是之前那個盜號賣場幹的好事 另一個商品在3月的時候 被某公司委任了律師提告違反商標法 這是什麼違法buff疊加? 今天到分局做筆錄的時候 已經告知說帳號賣場不是我的,東西不是我賣的,也在5月於另一分局報案身份証被冒用,也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真是倒楣到家了 還以為5月那時候報完案就可以一了百了 這次做筆錄的偵查佐還一直翻來覆去的問「帳號是不是你的?」「東西是不是你賣的?」 問到整個火都起來了,口氣整個暴躁 最後還叫我自己去查那個露天賣場賣出去哪些商品 那就不是我的帳號! 我也檢舉它了!它也被停權了! 公權力查那些難道不比我快? 問題: 請問之後需要請律師或是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這種無妄之災會不會被倒楣到要判個什麼刑? ----- Sent from JPTT on my Realme RMX21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3.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4796072.A.09A.html
JustSad: 有些偵查佐很爛,要你到案說明背書,不是自己調查辦案。 10/03 19:42
JustSad: 如果家人支持,不是地檢署的傳票,警局的不必理會沒差。 10/03 19:43
JustSad: (就本案而言) 10/03 19:43
chihchieh: 今天承辦的偵查佐態度真的超敷衍的 10/03 19:54
JustSad: 他懶得調查求證,直接找你來自述偷懶,倒楣的是你… 10/03 19:55
JustSad: 如果我是你,寄回去身份證遭冒用的報案三聯單,不會去。 10/03 19:58
JustSad: 整起案件還沒(不太可能)抓到嫌疑人,都會以為你是人頭; 10/03 19:59
JustSad: 告不成、受到不起訴,才會知道你被盜身份,告你浪費錢。 10/03 20:00
chihchieh: 他還問我身分證為什麼會被盜用,我知道我自己辦案就好了 10/03 20:19
chihchieh: 啊,什麼智障問題 10/03 20:19
JustSad: 我會回答:為了看到智障問蠢問題時的表情 10/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