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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一個蠻神奇的客人 請公司幫他把他在特定期間購買公司商品的發票補開(或影印)給他 我想請教的是 公司有權利拒絕他的要求嗎 畢竟他自己沒保管好導致發票遺失 公司應該沒有義務要補開(或影印)給他吧 請問就法律面而言 公司如果拒絕他的要求會違法嗎 煩請不吝指教 謝謝大家<(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39.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5766384.A.C6A.html
Lailungsheng: 官員指出,當民眾發現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毀損時 10/15 01:14
Lailungsheng: ,可至財政部稅務入網「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洽國 10/15 01:14
Lailungsheng: 稅局查詢原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再持已損毀的統一 10/15 01:14
Lailungsheng: 發票至該營業人營業處所,經該營利事業核對無誤後 10/15 01:14
Lailungsheng: ,提供加註「補印」兩字的電子發票證明聯,民眾即 10/15 01:14
Lailungsheng: 可持補印電子發票證明聯至代發獎金單位兌領獎金。 10/15 01:14
Lailungsheng: 這種情況嗎? 10/15 01:14
Lailungsheng: 不過開公司的話,就是找法律諮詢,沒有法律諮詢也 10/15 01:15
Lailungsheng: 是蠻神奇的 10/15 01:15
iscu: 不要脫離現實,開公司沒法律顧問才是常態 10/15 02:16
gy0178: 沒必要,除非當初開給他的不清楚或卡紙才可重印 10/15 02:43
aesdu: 須持原發票申請補開,原始發票要作廢回收,新、舊發票號碼 10/15 11:36
aesdu: 與開票日期會不同,且更換發票動作必須於同一期發票期間內 10/15 11:36
aesdu: 完成。 10/15 11:36
dayend: 發票補開要登報證明發票遺失才能"補開" 10/16 12:28
dayend: 原發票除非資料錯誤或印寫不清 要補開也需要收回才能再開 10/16 12:30
maniaque: 現在沒有什麼登報了,原始收執聯發票如遺失,跟該商號 10/16 13:06
maniaque: 取得存根聯影本,加蓋店發票章,後也是可以作為核銷依據 10/16 13:06
maniaque: 只是若發票存根聯已經報稅繳回國稅局,就沒有辦法協助 10/16 13:07
maniaque: 若已經得獎發票汙損,只能拿原始電子發票正本屍體來補開 10/16 13:09
maniaque: 另外,補正上面一些鄉民所講的,收回原發票,是重開非補開 10/16 13:10
maniaque: 通常是有東西寫錯或者是抬頭錯 10/16 13:11
maniaque: 手寫紙本日期不能回壓日期(後壓前) 10/16 13:11
maniaque: 要嘛就是蓋章修正原本的那張發票(跟著存根一起修正) 10/16 13:11
abc5073hg: 實務上會影印後蓋發票章給客戶 10/19 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