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nssh211448: 我覺得要先看到底告了什麼鬼才會讓檢察官這樣講 10/17 00:00
→ zivking: 不然你走自訴程序好了 10/17 00:01
→ leptoneta: 感覺你有和檢察官說你想告哪一條刑法 他覺得有點怪 10/17 00:40
→ bluefish520: 回1f 是過失致死 10/17 10:46
→ bluefish520: 過失的定義法條沒明確定義所以可操作空間很大 10/17 10:47
→ bluefish520: 你認為是過失其他人認為不是 沒有白底黑字告訴明確要 10/17 10:51
→ bluefish520: 如何做。 同樣的事情假設發生十次死10個人,只要反 10/17 10:51
→ bluefish520: 方辯稱我們有改善卻不用提出任何有所作為法律上還是 10/17 10:51
→ bluefish520: 無罪 10/17 10:51
→ maniaque: 從妨礙名譽提升到過失致死了???? 猛歐~~~~ 10/17 11:31
→ kayak5566: 看有沒有偵辦終結…有時候自己想法期望很多不論對錯, 10/17 13:55
→ kayak5566: 但檢察官處理告訴只是公共財,講白一點就是你要控訴店 10/17 13:55
→ kayak5566: 家管理不當造成遺憾,你跟檢察官籠統地表達事情似乎不 10/17 13:55
→ kayak5566: 對勁,他也只能用他當前的學識能力幫你追問,不可能咻 10/17 13:55
→ kayak5566: 咻咻就一個課題一直鑽研一直拼湊答案,而他的質疑還有 10/17 13:55
→ kayak5566: 對造跟法官兩個打槍管道,你如果覺得他真的弱,就找有 10/17 13:55
→ kayak5566: 辦法轉換你想法並有效舉證的律師來討論自訴 10/17 13:55
→ bluefish520: 那這個就沒辦法了 上面那些告訴人覺得不合理的有整理 10/17 14:18
→ bluefish520: 資料呈上 檢察官認為這些不是法條規定以專業的法律人 10/17 14:18
→ bluefish520: 士來看就像是小學生作文 10/17 14:18
→ bluefish520: 如上講的過失的定義無明確所以很難客觀定義 那最保險 10/17 14:21
→ bluefish520: 牌就是沒法條所以不成立 10/17 14:21
→ maniaque: 找律師 10/17 14:21
→ bluefish520: 疑惑的是很多法條及規範可能一般民眾無法查到 才有這 10/17 14:21
→ bluefish520: 個標題想知道檢察官這個部分是否還是找律師為最佳解 10/17 14:21
推 leptoneta: 過失的定義不是刑法第14條嗎 10/17 15:57
推 Nipperdey: 找律師 10/17 17:30
→ godsword: 我覺得去找律師 10/18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