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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是這樣的,我婚後跟太太一起買房,房子在我名下,貸款也是我繳 但是頭期款的一半對方當時也有匯到買房時房仲提供的第三方帳戶 現在離婚對方吵說她頭期款的錢是爸爸給的 算是贈與 要我先還給她頭期款後 再來算房子一人一半 我諮詢過律師,律師初步是說 剩餘財產不動產部分就是分房子 想請問版友在實務中,這種父母贈與的金錢被用在討論財產分配的物件(如房、車)時 通常法院會怎麼判? 另外也想請問在討論房子價值時,是會以提出離婚的基準點來算市價 還是看法官哪時開庭決定要找人鑑價,就是當時的市價來算呢? 這邊先謝謝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9.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6197727.A.374.html
KKyosuke: 那為啥不是她還你付的貸款以後再來算房子.. 10/20 02:42
wcsuisui: 離婚基準點 10/20 03:56
Lailungsheng: 實務就是讓律師處理,畢竟是$$$... 10/20 08:03
maniaque: 還是分一半啊,要是因為房貸是你出,所以是你的財產 10/20 12:32
maniaque: 那你能舉證兩人生活期間,"生活開銷"對方一塊錢都沒有出? 10/20 12:33
maniaque: 對吧..... 10/20 12:34
maniaque: 更不用講,一個家庭生活,若因為一方沒有金錢支出, 10/20 12:34
maniaque: 就全盤都是出錢的全拿,那對於專職家庭主婦(夫)不就不利? 10/20 12:35
maniaque: 家務的操持也是有價的.... 10/20 12:35
iscu: 贈與的錢不算在內沒錯,但是對方要舉證~ 10/20 12:51
iscu: 但是你出頭期款的錢,是結婚後賺的還是婚前財產? 10/20 12:52
liandchou: 對方要舉證,離婚日的市價 10/20 19:04
KKyosuke: 贈與不算也不是這種不算… 10/20 19:12
sagarain: 贈與有單據嗎 10/21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