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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於公司非常不滿 因此有一群人在共釀,集體離職,而且要故意全部挑在同一時間 讓公司來不及反應 所有的員工都是不定期契約,所以沒有離職會違約的問題 僅僅要遵守勞基法的預告離職期間 但如果離職是大家講好的,某個時間點忽然同時預告離職 這種有計畫且為了報復公司為目的的離職,會不會有違法的可能啊? 雖然大家都是依勞基法 "依法"離職 但背後其實是共謀 讓公司開天窗為目的 雖然離職是勞基法給予的權限 但是共謀離職會有法律問題嗎? -- 去別人家就是要看別人的優點 要找缺點,在自己家裡找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20.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6677448.A.AC7.html
JustSad: 純粹推簽名檔。 10/25 16:49
oresta: 如果有更大的老闆,記得把共同主管開除 10/25 17:25
maniaque: 那是老闆去傷腦筋的...... 10/25 17:33
maniaque: 不過,比較可能是特定人反水,老闆大加薪留他,其他人吃風 10/25 17:34
zivking: 有這決心,為何不組工會罷工? 10/26 07:28
GeorgeKimo: 離職有預告期,沒有問題,有爭議的是臨時集體請假。 10/26 08:22
black82465: 沒問題啊 哪間公司這麼幽默做成這樣 10/28 13:57
maniaque: 有歐.......那家公司叫做 "公家單位" 10/28 15:57
maniaque: 最糟的是軍隊,你沒有照程序不幹了,擅離職守就是抓去關:D 10/28 15:58
jj89066: 軍人又不適用勞基法-.- 何況也不同於一般人 10/28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