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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日前往生極樂 近日報除戶、清查財產發現 家長年輕時有向建商公司 買一個位於地下室攤位 (國稅分類屬性是房屋) 後來因地下室不能營利 所以不能開設攤販 所有買攤位的人都去吵要退給建商 建商後來把攤位的權狀收回 但建商收回權狀後沒有過戶 變成家人無權狀但名下有財產 據悉 事情發生之初 家人曾積極處理 無奈不了了之 家人也曾跑過法院說明 僅換來每年不用繳稅的結論 此事已經三十幾年了 建商也倒了 雖然權利太少沒有遺產稅 但我想問 無權狀的財產,繼承人能否不要繼承? 此事是否已經無解? 註定以後的繼承人都要把 這無言的財產背在身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3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7307276.A.F92.html
sagarain: 無權狀不就在申請就有 11/01 21:30
sagarain: 我覺得關鍵問題是法院為什麼判了 11/01 21:31
sagarain: 不用繳稅的判決 11/01 21:31
KKyosuke: 財產可以聲明放棄送國家啊 11/01 21:44
zivking: 真的算入遺產總額因此課徵遺產稅,就跟税局說用地下室來 11/01 23:25
zivking: 抵繳 11/01 23:25
maniaque: 換言之,所有權還是在令尊身上吧 11/01 23:27
fheihei: 權狀問題已了解。 11/01 23:57
fheihei: 我也不知道法院判了什麼,家人從來沒說過這件事。 11/01 23:57
fheihei: 財產可以聲明放棄的話就好辦了,請問聲明放棄要找什麼機 11/01 23:57
fheihei: 關詢問? 11/01 23:57
fheihei: 抵繳是不用,家人身上沒有什麼大項財產,不用課徵遺產稅 11/01 23:57
fheihei: 。 11/01 23:57
fheihei: 財產聲明放棄是否要聲請拋棄繼承? 11/02 00:15
furio: 還是要先繼承才可以送給政府,我也是先繼承一棟不存在房屋 11/02 10:52
furio: 等繼承過後再去辦滅失,把這間不存在房屋從政府除帳 11/02 10:53
furio: 另外你要送給政府他不見得一定會收 11/02 10:54
maniaque: 若是有權狀的,不能當停車或者是放東西的空間嗎??? 11/02 11:00
maniaque: 權狀??就滅失補發就好了 11/02 11:00
maniaque: 搞不好有人願意買啊~~~反正也不會讓你遺贈稅跨門檻 11/02 11:00
maniaque: 而且,哪天建物若要都更,你有權狀可是有權利分配的啊.... 11/02 11:02
fheihei: 已了解,謝謝各位。 11/02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