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跟我先生長期不睦 我認為我長期受到他的言語暴力 想離婚 但新居剛落成 名字是他的 但是是共同買的 有可能簽字離婚但等有一天房子要賣時再分產嗎? 孩子也是 可以共同監護嗎 假設他要搶。孩子給他。我仍保有探視權對嗎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16.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9744230.A.D05.html
KKyosuke: 都可以談 都沒確定 11/30 07:42
maniaque: 協議 11/30 09:11
leptoneta: 先去準備證據 11/30 09:28
PengPengLin: 離婚的時候財產跟小孩都可以一起談一起分啊 11/30 21:40
ivx263: 找律師 12/01 06:00
wowo79988: 先蒐集證據 12/01 15:53
wowo79988: 然後找不錯的律師諮詢 12/01 15:54
ocean11: 先去找律師諮詢 不是拖久就一定比較好 12/01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