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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查了網路資料都說行人有帝王條款 在無酒駕無超速違規的狀況下撞到跑出來倒垃圾的路人阿伯(傷勢:膝蓋有被垃圾袋裡的 酒瓶劃傷 縫約10針) 前方10多公尺有一個路有斑馬線 當時行人號誌是紅燈 這樣阿伯要求和解賠償除了全部醫藥費看護費(請親戚照顧)加一整個月工資6-7萬(工 頭) 我方車子的部分也有需要維修板金烤漆的部分 這樣的狀況下是和解還是走法院裁定會比較有利我方呢 查了網路資料都說行人有帝王條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4.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70565619.A.529.html
iscu: 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是疏失 不要什麼都扯帝王條款 12/09 14:09
iscu: 如果你能證實你已善盡注意義務,是對方突然沖出造成閃避不及 12/09 14:10
iscu: 那當然可以主張無責然後跟對方求償~ 12/09 14:10
jjj850224: 不好意思,忘記提我知道我方有肇責 只是想知道走法院 12/09 14:21
jjj850224: 的話我方肇責比例有點沒有可能降低 不用賠償那麼多 12/09 14:21
ds1441: 全部加起來賠六、七萬為何要走法院?訴訟不可能更便宜吧 12/09 14:41
jjj850224: 對方要求的費用一直往上加且很多都任何憑據 比較讓人頭 12/09 14:50
jjj850224: 痛的事 對方會常打電話或訊息講一些帶情緒的話 12/09 14:50
cottonoff: 感覺對方7成,你3成,你沒有保險嗎? 12/09 15:28
JustSad: 簡單說,不論對方是否帶有情緒,受傷+你有錯是事實~1 12/09 15:41
JustSad: 不必後續醫療復健行為,不會有衍生溢出費用,訴訟有利~2 12/09 15:43
JustSad: 以上不懂、未爬文、沒做功課、不服氣,繳完學費就會懂! 12/09 15:44
iscu: 你可以拒絕接對方電話,要對方用文字溝通~ 12/09 17:26
iscu: 你保險看願意出多少啦, 如果自付額在5萬以下建議馬上和解 12/09 17:28
iscu: 10萬以下看心情和解,估算一下跑調解跑法院的成本,再加上如果 12/09 17:29
iscu: 沒和解可能要繳給國庫幾萬塊~~ 12/09 17:30
iscu: 真的要讓法院判的話,你應該很難賠超過3萬塊 12/09 17:32
iscu: 但是還要繳錢給國庫,加上時間成本,勞心勞力 12/09 17:32
jjj850224: 謝謝以上各位大大的意見 12/09 17:51
hide1213xj: 能砍的只有慰撫金 有單據的通常不能砍價 12/09 18:36
packing33: 你有可能無肇責哦 12/11 08:38
enjoyyou: 帝王條款是他在斑馬線上吧 你想無責就要證明沒反應時間 12/11 19:52
enjoyyou: 不然是吃另一個帝王條款 未注意車前狀況~~ 12/11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