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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前輩 大概在六七月有跟一位老闆配合做木工教學 學生學費35000 我介紹一人可以提取介紹費2000(學費裡 今天有位學生要上課 所以我先行收取2000的介紹費 剩下的33000我請學生轉帳到老師帳號 老師當時是說我應得的沒關係 現在卻翻臉不認帳 說這個行為是什麼盜竊公款 口頭上說要提告 我想請問這樣是否會觸犯相關的法律層面問題 另外想請教 該老闆的新業務還是助理 這樣子的說詞是否有構成誹謗、妨害名譽的空間 https://i.imgur.com/HYHuYeC.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0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70992319.A.35E.html ※ 編輯: HaoHao1217 (49.216.101.29 臺灣), 12/14/2022 12:44:33 ※ 編輯: HaoHao1217 (49.216.101.29 臺灣), 12/14/2022 12:47:26 ※ 編輯: HaoHao1217 (49.216.101.29 臺灣), 12/14/2022 12: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