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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機車直插在我家門口,影響出入。常常酒後鬧事。 告知影響到我通道了,還停更近。能走路的程度而已,算留逃生通道嗎?? 處理方式:已請警察到場聯繫,對方躲避不見。請教相關舉發方式,回覆是很有可能管委 會跟行為人同時被罰款。十分兩難.....(小社區管委會無力道,就不指望了) https://i.imgur.com/ZY7G0C2.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36.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71028433.A.B35.html ※ 編輯: jerry1019 (39.15.72.55 臺灣), 12/14/2022 23:00:31
Antihsieh: 強制罪?12/14 23:04
門能半開進出。似乎不算吧 ※ 編輯: jerry1019 (39.15.72.55 臺灣), 12/15/2022 00:10:13
cottonoff: 我姐說他們之前在夜市大學,有人會把三秒膠塗在油蓋12/15 00:18
leptoneta: 有監視器嗎 沒有就直接弄倒啊12/15 00:43
這弄下去等於開啟新世界大門呀。 晚上我叫了警察沒用。他自己發酒瘋也跟著叫警察然後躲起來,就被警察叫出來大聲勸導 了半個小時.........最後把車移走了。 (相信明天會再回來) ※ 編輯: jerry1019 (39.15.72.55 臺灣), 12/15/2022 00:59:52
jasonmoon: 強制罪先告下去啊12/15 07:15
jasonmoon: 會不會被檢察官起訴再說 至少可以嚇嚇她12/15 07:15
這.....明顯不構成,不會被笑嗎
Lailungsheng: 開圖,車頭沒鎖,移走他 12/15 08:57
Lailungsheng: 看 12/15 08:58
各種奧奇招、各種洞破壞,都想過一輪
smt3457: 先告再說,至少嚇嚇對方12/15 10:00
wim1990: 純粹不推用告人嚇人的12/15 10:48
要是有用的話,也很好。雖然我也好幾次被垃圾嗆聲提告,有主委還因此嚇到任其擺佈.. ....後來被我處理了。功德一件,但面對瘋子還是有風險 ※ 編輯: jerry1019 (39.15.56.164 臺灣), 12/15/2022 20:05:23 ※ 編輯: jerry1019 (39.15.56.164 臺灣), 12/15/2022 20:30:27
Antihsieh: 噓樓上,採取法律途徑錯在哪 12/16 01:08
Lailungsheng: 提告才是law板正確做法,非提告方式會有其他風險 12/16 08:44
wim1990: 不用說想嚇誰,直接說不爽就想告他就好,法律本來就不是 12/16 15:30
wim1990: 嚇唬人的工具。 12/16 15:30
wim1990: 而且明顯不構成刑事犯罪也不用說要告來告去啦,要就乾脆 12/16 15:31
wim1990: 告民事就好。 12/16 15:31
enterpirse: 如果走出去在通道上撞到車,人受傷算不算車主責任啊? 12/17 08:16
enterpirse: 我不會教你像灌三秒膠、放氣等行為,這是違法的,即便 12/17 08:16
enterpirse: 沒有監視器查不到你 12/17 08:16
smallod: 沒管委會也能的,但是要自己舉證行為人 12/27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