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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或恐嚇公眾罪 是不是只要涉及生命或財產,就不會成立? 但又有一個,使人心生畏懼 但感覺這就把安全用詞弄得很模糊 常常說的 敢做試試看 或是 你就準備倒大楣了 這種算是安全詞彙嗎? 還是說試試看 或是倒大楣 依然可能使人心生畏懼? -- 去別人家就是要看別人的優點 要找缺點,在自己家裡找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29.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71167352.A.385.html
comparable: 我爸姓柯 12/16 13:39
maniaque: 詛咒 12/16 14:03
maniaque: 像是 助你全家車禍死光光 司法判決公認無罪 12/16 14:03
這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嗎?
JustSad: 我現在恐嚇妳,告我啊! 12/16 14:10
※ 編輯: ultratimes (122.121.29.166 臺灣), 12/16/2022 18:29:38
JustSad: 詛咒別郎戲,是台灣鯛必備技能。 12/16 18:44
Lailungsheng: 大帥,我愛你...有沒有怕? 12/16 21:49
跟騷法?
banana321: 因為詛咒不會成真... 12/16 22:34
banana321: 絕子絕孫好像有 12/16 22:35
iscu: 再發廢文的話,全家都會下十八層地獄 12/17 01:17
JustSad: 子子孫孫都淪為奴隸,出門被搶。 12/17 09:37
※ 編輯: ultratimes (122.121.29.166 臺灣), 12/18/2022 13:43:33